欧洲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历史与世界其他地方显著不同,这并不是什么新鲜说法。西方最先产生了新型农业技术、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国家制度。欧洲也是第一个——不幸的是,几乎也是最后一个——发展了以对政治垄断的体制制衡、变化但不断扩大的政治代表权(political representation)、特许的公民权(chartered rights of citizenship)以及法治为特征的民主政治制度。这些制度的根基可以追溯至中世纪。
这些形塑了欧洲乃至世界历史的社会、政治、经济变革往往被认为是相互联系的。自由民主是经济发展和中产阶级崛起的政治后果,这是很多社会理论根深蒂固的看法。尽管欧洲19世纪的政治斗争(political struggles)对于自由民主的增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这不能与自由民主的起源相混淆。当宪章运动者为了公民权利而游行,中产阶级施压进行议会改革,臣民(subjects)要求法律保障,代表大会寻求削减君主权力,他们是在旧战争中开辟新的战场,而早期的战役已经被新的参与者漠视,也被不少社会科学学者遗忘。制度的、权力的以及思想的斗争标志着中世纪欧洲政治史,并有助于现代世界的形成。中世纪小城镇蓬勃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基本的公民权利,这将城镇居民与城墙外的隶农(villeinage)相区别。在整个欧洲错落的王国、贵族领地以及主教辖区里,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parliaments,estates and cortes)上,贵族、市民、教士,有时甚至是农民,在共识框架下与王侯一同决定政府的基本事项。无论是在兰尼米德(Runnymede)[2]或是在其他地方,王室服从法律的原则被贵族们一再重申。早在农业商业化、大危机(general crisis)、资产阶级的兴起、人均收入达到一定程度以及任何可以被称为现代化的东西出现之前,自由民主至关重要的制度性根基就已经存在了。在现代世界产生重大变革前的好几个世纪,自由民主的微弱基础就已扎根。(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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