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性住房的意义
住房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住房问题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基本问题。市场经济导致住房短缺,使得低收入者很难获得体面的住宅,并在空间上引发了空间极化和空间贫困,甚至出现空间隔离的现象。这种状况影响了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荷兰的《住房法》明确了住房不仅是一种公民权利,而且是一种社会义务”(惠晓曦,2012),并将为无力负担住宅的人群提供住房保障作为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在提供保障性住房方面受到资源的限制,但是为低收入者提供住宅成为世界各国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融合的重要政策。《南非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①每个人都有权享有足够的住房。②国家必须在能利用的资源范围内采取合理的立法措施和其他措施,以逐步推进这项权利(凯斯·R.孙斯坦,2006)。因此,针对低收入阶层的保障性住房则对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国,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者是租金的住房。保障性住房一般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对低收入阶层提供保障性住房是社会正义的体现。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2005年建设部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五条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的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充分展示了城市规划作为社会法的属性。
2)保障性住房的合理布局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涉及政府可利用的资源,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是政府在社会权利实现方面的作为问题。保障性住房的规划重点是合理布局。保障性住房的规划不能以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的布局原则,还应当遵循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美国的包容性规划就是要求开发商必须提供好一定数量的“可支付住宅”,从而促进社会融合,避免因隔离而带来的社会问题。廉租房不能集中布局,并成为一个低收入阶层居住的街区。集中的廉租房可能成为社会问题的集中地,不利于社区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不利于社区治安,不利于子女的教育,也会给低收入阶层造成较长的通勤距离。中低收入阶层的居住地对工作地和公共交通的依赖性很强。在近几年的廉租房分配中,低收入者宁愿住的条件差一点,也不愿意住在离工作地较远的地方。为了形成良好的城市,应倡导“混合居住”。(www.xing528.com)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布局,实质上是一个空间资源配置的过程。在空间资源配置时,既要考虑罗尔斯提出的正义“差别原则”,又要考虑其提出的“最弱者最大化”原则。通过空间布局来扶助“弱者”,以实现城市规划的社会法职能。为此,保障性住房规划的重要任务是合理布局。影响合理布局的因素包括:①区位。区位主要指居住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以及与周边居住环境的关系。保障性住房规划要研究低收入阶层的空间分布,合理布局。②集聚程度。保障性住房在城市中的集聚程度,是否会形成空间极化的情形。保障性住房规划要关注社会隔离与贫困文化的产生,防止由于保障性住房的集聚所产生的社会问题。③交通条件。保障性住房规划要研究居住地与工作地的距离,以及是否具有公共交通的条件。④公共设施配套情况。其主要是指周边公共服务,诸如学校、社区医院等配套情况。
3)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制定程序
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需要政府主导、积极作为的一项公共政策,也是一个城市中低收入阶层实现社会权利的过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作为一项福利性的公共政策,应当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不仅是一个布局问题,同时也是近期政府性资源的配置问题。如何配置政府性资源,这涉及城市近期的发展状况、城市近期低收入阶层的住房情况以及城市近期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目标。这就需要对政府性资源(包括资金、土地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同时,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并不只涉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布局,同时还涉及近期的公共交通规划、城市公共设施布局规划等。
保障性住房规划作为城市规划中的一个专项规划,其编制方法与一般的城市规划相同。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的程序为:①提出编制任务。根据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的编制任务书。②拟订规划草案。进行人口分布以及现状保障性住房的分布调查,提出近期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目标,拟定保障性住房规划草案。③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保障性住房规划草案,应根据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④行政审批。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作为近期建设规划中的一个专项规划,按程序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⑤向社会公布。在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规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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