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矫正制度具有高度专业化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矫正应用理论研究。例如,通过专家介入的方式提炼总结出了针对不同类型犯罪人的矫正计划(program),这些矫正计划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完善,已经较为成熟。再如,通过矫正机构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提炼出矫正工作所应重点关注的影响矫正效果的罪犯五大特征,用以指导矫正工作:①犯罪态度(criminal attitude),②同辈群体(peers),③犯罪前科(past criminal behavior),④家庭居住环境、受教育状况,⑤瘾癖。这些研究成果对于矫正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2)注重矫正成本的核算。加拿大对于矫正成本有精细的核算,使人对矫正系统的耗费有明晰的印象。例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矫正系统重社区监管(community supervision)的成本是平均每人每天6.61加元,或者2400加元每年,其中低风险(low risk)监管对象平均每人每天2.77加元,中风险监管对象到高风险监管对象每人每天10.61加元。而机构中监管(custody)平均每人每天花费188加元,或者每人每年70 000加元。联邦矫正系统由于所监管罪犯罪行比省严重,因此其成本也要高于省级矫正系统。联邦矫正中心监管对象的成本是平均每人每年113 000加元,社区中监管对象的成本是每人每年29 000加元。
(3)注重矫正效果的评估。在注重矫正成本核算的同时,加拿大对于每一项试点与矫正计划也都十分注重效果评估,以此判断投入是否合理以及试点项目是否值得继续或者推广。例如,实证研究发现犯罪人中的5%人群所犯下的罪行占刑事犯罪比重的70%~80%,而这5%的罪犯中50%吸毒成瘾。为了降低吸毒成瘾人员的犯罪,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地方法院(又译省级法院)在温哥华试点建立了毒品法庭。为了检验毒品法庭是否对于降低吸毒成瘾人员的犯罪率有效果,加拿大对毒品法庭进行了十年的追踪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毒品法庭是有效的,据此毒品法庭得以继续试点和得到经费的支持。(www.xing528.com)
(4)注重场所设计的科学性与实用性。加拿大矫正机构的设计较为科学,如北飞沙河审前中心(North Fraser Pretrial Centre)共分为4个相对独立的单元(port),每单元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利用单面玻璃、电子监控系统、全景式监舍布局,一名安全员就可以实现对整个单元在押人员的监控,在4秒到10秒左右的时间内矫正官即可抵达需要处置的区域。
(5)注重电子信息技术在矫正工作中的运用。如北萨里社区矫正中心(Surrey North Community Corrections),中心共有全职工作人员7名和随叫随到(on-call)工作人员三名,采用电子监控仪对在社区中服刑的60名罪犯实行动态和有效监管。法庭在对罪犯宣判社区服刑时会明确社区服刑的条件,例如要求罪犯必须佩戴电子监控仪。社区矫正中心矫正设有中央监控室(Central Monitoring Unit),通过移动电话或者固定电话以及个人识别装置(Personal Identification Device),可以将罪犯的活动空间限制在100米的范围内,还可以对罪犯的特定行为进行监控,例如,控制罪犯喝酒,如果喝酒监控仪和皮肤会有反应。监控室可以通过对被监管人进行时间表编程等技术,对被监管人进行动态监管。加拿大很多省份已经转向使用GPS技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管,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之所以还没有采用GPS的主要原因是所监控对象中有较大比例属于监视居住(软禁)。同时,也有现有监控方式成本较低基本够用的原因。加拿大矫正机构在较重工作中注重科技手段的运用,但是并不追求“高新”而是以“实用”为原则,尽可能降低矫正成本。
除了运用电子监控技术外,加拿大矫正局还建立了完善的罪犯信息共享系统——自动化罪犯管理系统(Offender Management System,OMS),汇集与共享罪犯信息。罪犯信息的共享被认为是矫正策略和罪犯管理个别化的关键。自2001年起,矫正局还启动了电子“链接”工程,使相关刑事司法机构与矫正局的自动化罪犯管理系统联网,这种链接促成了对罪犯信息的电子共享。到2006年,加拿大矫正局的罪犯管理系统链接小组就已经把近4000个外部用户与罪犯管理系统的模块相连,其中包括警察部门的“警务信息库”。[2]这种罪犯电子信息共享系统的建立极大地便利了矫正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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