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行法律仅仅规定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但却缺乏保障在服刑期满后仍然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后续措施。从实践来看,在其服刑期满后,恢复其学籍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判处长期刑的未成年犯也可能存在类似的问题。《监狱法》第76条规定,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成年,如果余刑在两年以上的,必须转送成人监狱。
现有法律法规要求未成年犯管教所保障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还面临着以下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难题:未成年犯的刑期大都为3年以下的短期刑,[10]如果考虑到诉讼时间折抵刑期的因素,未成年犯在管教所中的服刑期一般还会缩短半年左右,[11]这意味着许多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期内同样可能无法完成义务教育。
现行法律仅仅规定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但却缺乏保障在服刑期满后仍然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后续措施。如果未成年犯在犯罪前身份是中小学生,他们在犯罪后均会被原所在学校开除学籍。从实践来看,在其服刑期满后,恢复其学籍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未成年犯在犯罪前处于辍学状态,在服刑期满后要找到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更缺乏制度上的保障。如果未成年犯服刑期满后已经成年,但还没有完成义务教育,那情况将会变得更糟。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刑罚执行完毕后升学、复学不受歧视的“号召性”条款还有一个前提:要求服刑期满后仍是“未成年人”。[12]换句话说,未成年犯义务教育在服刑期间可能还有保障,但是服刑期满后反而几乎没有保障。(www.xing528.com)
对于判处长期刑的未成年犯也可能存在类似的问题。《监狱法》第76条规定,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成年,如果余刑在两年以上的,必须转送成人监狱。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时该罪犯还没有完成义务教育,转送后又将如何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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