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严景耀对于监狱地位的观点,直到今天都发人深省。严景耀认为,“监狱有其独立地位,绝非司法机关之附属品”[47],并且指出“目前所以为附属品的缘故,是少专门人才主持其事,不能打破中国旧式牢狱之传统思想”。[48]毋庸讳言的是,我国目前之监狱仍未能摆脱司法机关“附属品”的地位,严景耀在90年前的论述,仍值得重视和深思。严景耀的监狱与刑罚观属于新派的立场,他主张监狱的功能首要在感化罪犯而非惩罚。
严景耀对于监狱地位的观点,直到今天都发人深省。严景耀认为,“监狱有其独立地位,绝非司法机关之附属品”[47],并且指出“目前所以为附属品的缘故,是少专门人才主持其事,不能打破中国旧式牢狱之传统思想”。[48]毋庸讳言的是,我国目前之监狱仍未能摆脱司法机关“附属品”的地位,严景耀在90年前的论述,仍值得重视和深思。
严景耀的监狱与刑罚观属于新派的立场,他主张监狱的功能首要在感化罪犯而非惩罚。在严景耀看来:“犯罪是社会的疾病,犯人是社会的病者,而监狱当然是社会的医院,对于已犯罪的病者当然须极力设法医治,以免犯人出监的时候,遗毒尚未去尽,致有旧病复发,且广为传染的危险。”[49]严景耀的监狱学研究具有作为犯罪学研究之组成部分的特点,因此严景耀特别强调监狱对于犯罪预防和控制的重大意义:“监狱处置不当,实也是习惯犯与职业犯增加的重大原因之一。”[50](www.xing528.com)
为了实现监狱改造罪犯的功能,严景耀主张“监内当设社会服务部”,在犯人进入监狱后,就采用个案的方法(case work method)研究其犯罪原因,观察其个人性格,探访其在社会上所处的环境,在切实明了之后,再加以争端,最后按诊断加以处理,利用监禁期间极力训练和补救。[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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