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时代背景来看,严景耀的监狱调查可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期的监狱调查,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监狱调查。从时间跨度看,始自1927年,约终于1957年,尽管期间断断续续,但持续长达30年。在这30年中,严景耀所开展的专门监狱调查主要有以下四次:
(1)1927年的京师第一监狱调查。在王文豹亲自出面与京师第一监狱典狱长的协调下,严景耀在1927年暑假以“志愿犯人”的身份被送入了京师第一监狱,“与其他犯人同吃、同住、同干活,亲尝铁窗生活”[28]。不过,仅三个星期后,就因为典狱长“无微不至的照顾”而被犯人怀疑和发现了[29],严景耀不得不改为以“客人”身份继续开展调查。此次入监调查持续了3个多月(其中半个月在北京感化学校调查儿童犯)[30],暑假结束后,仍然一星期去两天,又持续了多月。根据这次监狱调查的资料,严景耀完成了《北京犯罪之社会分析》一文。
(2)1928年的8省监狱调查。1928年毕业后,严景耀继续在燕京大学攻读研究生并兼任助教。同年暑假,严景耀获得了进一步深入开展监狱调查的机会,此次监狱调查是受燕京大学委托进行的。与1927年主要“解剖”一所监狱的调查方式不同的是,这一次监狱调查具有了全国性,调查范围涵盖了河北省、陕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的监狱。对于这一次全国性的监狱调查,严景耀是这样描述的:[31]
调查的方法,也是住在所调查的各监狱里,每日比犯人先起床,去看他们每日如何起身,起身后做什么事情……所欣幸的,各省监狱当局,能允许我随时随地随意考察和询问。我非独可以请问办事诸君,并且可以随意提问犯人的意见,所以每逢一件事情,一个问题,必可得到两方面的报告——监狱当局和犯人——并且于调查期内,能遇见的事实,一定亲自试验观察,以期不致有片面的夸张与护回而失实,来尽我调查者应尽的责任。
以1927年和1928年两次监狱调查的发现和所获资料为基础,严景耀完成了他的监狱学代表作《中国监狱问题》。(www.xing528.com)
(3)1930年的4省监狱调查。1929年6月,严景耀顺利完成硕士论文后留校担任助教,主讲犯罪学课程。[32]1930年,严景耀获得了开展第三次监狱调查的机会。在于恩德《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概况》一文中,记载了严景耀的这次监狱调查:[33]
现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又与本系合作,请严先生担任陕西、河北、湖北、湖南四省[34],又中央研究院本年在社会学系设立津贴四个,每个津贴三百元,现有学生三人得此津贴,帮助严先生到各省实地调查犯罪状况,大约六个月内即可完毕。
在1928年和1930年的两次全国性监狱调查中,严景耀及其学生去了12个省的20多个城市的监狱,积累了300多个个案资料和大量图表。[35]
(4)1957年的新中国监狱调查。1957年5月,严景耀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视察了上海提篮桥监狱和上海少年犯管教所[36],以及他所代表的浙江省的监狱[37]。回到北京后写作了China's New Prison System一文,发表于英文版《中国建设》之上。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到,严景耀延续了他的监狱调查中的观察与个别访谈法,这次监狱视察也让严景耀对新中国监狱制度的焕然一新大加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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