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竞合源自法条规定设置,两个法条规定的内容有包容关系,造成对某一个行为都能适用的情形,但是只能选择一个法条适用。例如,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盗窃罪与盗窃枪支罪。
最为典型的是两个法条的内容是包容关系,是指二者是A与A+B的关系,A+B可以包容评价为A,只是比A多了一个B。例如,合同诈骗罪(A+B)可以包容评价为诈骗罪(A涵盖了表示财产权),比诈骗罪多了一个法益侵害B即扰乱市场秩序,触犯合同诈骗罪就必然触犯诈骗罪。“A”法条被称为一般法条,“A+B”法条被称为特殊法条,B就是特殊的要素。特殊法条能够包容评价为一般法条,也即触犯特殊法条,必然会触犯一般法条。这便是判断法条竞合的标准。包容关系有两种情形:第一,完全包容关系。这是指此法条(罪名)的全部构成要件行为都能包容评价为彼法条(罪名)。例如,所有的保险诈骗罪都构成诈骗罪。第二,部分包容关系。这是指此法条(罪名)的一部分构成要件行为能包容评价为彼法条(罪名)。
实践中,较为典型的包容关系情形有三种:第一种情形,通常说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等具体伪劣产品的罪名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法条竞合关系,但是,前者不要求“销售金额5万元”,而后者有此要求。所以,当认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等具体伪劣产品的罪名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法条竞合关系时,仅指构成要件行为与对象,而不包括“销售金额5万元”这一情形。第二种情形,重婚罪的行为类型有两个,一是有配偶而重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的行为类型有两个,一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二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第二个行为类型属于法条竞合关系,触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A+B),必然触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A)。第三种情形,通常说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法条竞合关系,但是有些交通肇事罪的成立不要求致人死亡,只要求造成三个重伤。所以,当说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法条竞合关系时,仅指交通肇事罪的“致人死亡”这种类型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法条竞合关系。(www.xing528.com)
法条竞合在实践处理上,一般坚持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例如,合同诈骗罪优于诈骗罪、盗窃枪支罪优于盗窃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实践中适用的例外是重法优于轻法,例如,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行为同时触犯第140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第141条至第148条的具体罪名,适用法定刑重的罪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