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正犯
此种共同犯罪的特殊情形,包括:情形一,不作为的实行犯加上不作为的实行犯。例如,夫妻二人看到婴儿高烧不退,都不救助,导致婴儿死亡,二人构成不作为形式的共同犯罪。情形二,作为的实行犯加上不作为的实行犯。例如,丈夫欲杀死养子,向其养子投毒,妻子看到后未提出异议,导致养子死亡。丈夫的作为与妻子的不作为构成共同犯罪。
(二)共犯与正犯
情形一,共犯为作为的帮助犯,正犯即实行犯为不作为的实行犯,例如,母亲甲不想抚养婴儿,让保姆乙将婴儿抱到集市抛弃,一般认为,甲构成遗弃罪的实行犯即真正不作为犯罪,乙构成遗弃罪的帮助犯(作为方式);情形二,共犯为不作为的帮助犯,正犯即实行犯为作为的实行犯,例如,小偷甲塞给仓库保管员乙一叠钱,让其行个方便,乙便对甲的盗窃行为装作不知,甲顺利完成盗窃,一般认为,甲构成作为方式盗窃罪的实行犯,乙构成不作为方式的盗窃罪的帮助犯;情形三,共犯为作为的教唆犯,正犯即实行犯为不作为的实行犯,例如,甲不慎导致丙轻伤后,打算立即救助丙,过路人乙劝说甲放弃救治,甲接受教唆没有救治丙,导致丙死亡,一般认为,甲构成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罪实行犯,乙构成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罪教唆犯。(www.xing528.com)
(三)共犯人作为义务的认定
此类情形在实践中,一般认为,甲、乙共同对丙实施A罪,导致丙陷入需要保护的危险状态,乙又要对丙实施救助义务。适用范例一,乙对甲说“骗个人来玩一下”,甲以为要共同抢劫,开车将丙女骗到一个偏僻树林的小屋子,丙不愿进去,甲用刀威胁,丙害怕,进入小屋子。乙在屋子里要强奸丙,甲站在门口先是一愣,继而观望。甲有制止义务,不制止构成强奸罪的不作为的帮助犯。适用范例二,甲、乙共同抢劫丙女,致丙昏迷,乙又要强奸丙,甲不制止。甲的不制止构成强奸罪的不作为的帮助犯。适用范例三,甲、乙共同入户盗窃,甲在客厅偷,乙进入卧室,发现女主人丙颇有姿色,欲强奸丙。甲不制止,只顾忙着翻东西。由于甲的盗窃行为并没有导致丙的性自主权陷入需要保护的危险状态,没有制止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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