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解决行为到结果的两个要素:条件说

解决行为到结果的两个要素:条件说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故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而是未遂。由于过失犯罪的成立须以造成实害结果为前提,这就要求过失行为与实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在实践中的认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形:第一,两个因素的认定,也即一个行为到一个结果,此时可以使用条件说来判断。

解决行为到结果的两个要素:条件说

因果关系联系着行为与结果,是判断行为与结果的法律性质的重要依据,关于因果关系理论上,处于较为开放的状态,而实践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则极为复杂。例如,第一,故意犯罪的既遂、未遂问题。如果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该罪不成立既遂。例如,甲砍杀乙,致乙重伤,又后悔,便送乙去医院。医院发生火灾,烧死了乙。由于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故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而是未遂。第二,结果加重犯的成立问题。如果基本行为与加重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例如,甲只想伤害乙,致乙轻伤,又送乙去医院,途中第三人车祸致乙死亡。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只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第三,过失犯罪的成立问题。由于过失犯罪的成立须以造成实害结果为前提,这就要求过失行为与实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在实践中的认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形:第一,两个因素的认定,也即一个行为到一个结果,此时可以使用条件说来判断。第二,三个因素的案件,也即在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一个介入因素,此时可以使用相当因果关系说中的“介入因素三标准”来判断。例如,妻子欲杀害丈夫W,趁W不备,将其从桥上推下,然后逃离现场。W水性好,正好旁边有块木板,马上就能抓住,就无生命危险。恰在此刻,妻子的情夫X路过,故意打捞了木板,W溺水身亡。W之死应归属于X,这是实践中的典型范例。(www.xing528.com)

条件说的公式可以概括为:无A则无B,A即B因。例如,没有甲的砍杀行为,乙就不会死,那么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便具有因果关系。[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