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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作为与不作为的基本理解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不作为犯中,不作为者负有作为义务,理论上将其称为“保证人”。当用不作为饿死婴儿时称为不真正不作为犯。适用中需要注意,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因此认定不真正不作为犯时,有可能存在类推适用的问题,因此需要判断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所以,一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认定成立,必须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也因此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必须明确而严格。

探讨作为与不作为的基本理解

作为,是指违反刑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例如,飞车抢夺的行为违反禁止抢夺他人财物的规定,就是作为。不作为,是指违反刑法义务性规定的行为。例如,母亲不给婴儿喂食饿死婴儿的行为,违反抚养婴儿的义务,属于不作为。在不作为犯中,不作为者负有作为义务,理论上将其称为“保证人”。例如,母亲活活将婴儿饿死,母亲是该不作为犯中的“保证人”。

不作为犯可以分为:1.真正不作为犯,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例如,刑法第311条规定的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适用中需要注意,真正不作为犯只能由刑法明文规定。同时,因为有刑法明文规定,所以认定真正不作为犯,完全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不存在类推适用的问题。2.不真正不作为犯,这是指既可由作为构成也可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当由不作为构成时,称之为不真正不作为犯。例如,故意杀人罪,既可开枪杀死人,也可将婴儿活活饿死。当用不作为饿死婴儿时称为不真正不作为犯。适用中需要注意,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因此认定不真正不作为犯时,有可能存在类推适用的问题,因此需要判断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所以,一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认定成立,必须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也因此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必须明确而严格。(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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