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论及,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化程度、海外律师的占比、境外分支机构的数量、跨境业务占创收的比重、在国际舞台上的发声等因素,都是考核一国律师业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虽然我国加入WTO以来积极适应经济全球化对国内法律服务业的要求,中外律师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中国律师业的涉外能力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但是与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相比,我国律师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仍然不够,“走出去”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应将改变过于依赖跨境业务的单一化结构,提高全行业的抗风险能力,作为中国涉外律师业未来发展的重心。
具体而言,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业“走出去”的形式,除了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外,可以更多地考虑以跨国联盟或合作的形式走向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建立跨国联盟合作,可以借助于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地缘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资料共通,帮助中国企业直接对接东道国本土律师事务所,为它们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合理配置法律资源及商业资源。同时,与全球各国的律师建立联系,形成业务合作关系,打造国际法律服务平台,从而整合国内外资源,为两国的律师带来更多的业务源与交易机会,降低法律服务的时间、费用及人力成本,提高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并在最大程度上规避一些弊端的发生。总之,法律服务跨国联盟机制将使中外律师事务所在法律研究、培训交流、纠纷调处等方面开展合作,为中国公民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支持保障,对于贸易的顺利进行起到加速器的作用。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参加一系列国际交流活动,组织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外国同行建立合作关系,共建跨境法律服务平台、跨境仲裁平台,提高涉外法律服务在全球的覆盖力和影响力。事实上,跨国律师事务所联盟已经变成了行业潮流。(www.xing528.com)
目前许多中国律师事务所也意识到了法律服务业在未来的国际化趋向,嗅到“一带一路”建设等倡议为法律服务国际化合作带来的契机,积极地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建立多元化的联盟关系,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来提供优质的涉外法律服务。比如,我国“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合作联盟于2016年9月在新疆设立,初始成员包括24家国内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成立了“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及服务中心,并随后推出伊朗、阿联酋、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塞浦路斯和意大利等8个国家的国别法律研究。除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查与研究外,在法律服务过程中,该中心还完成了一系列投资项目的法律服务。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在2016年成立了“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并先后于日本、印度、比利时等国家建立站点。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与莫斯科当地的机构合作建立了中国法中心,宣传中国法制,传播中国法律文化。
与此同时,国际律师事务所不断加大与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力度,积极寻求在华的合作机会与合作伙伴,为来华投资的外资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总之,经过一段时间的自然选择和市场洗牌,中外律师事务所之间的跨境联盟局面将基本稳定。当然,在合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亦对合作信息沟通的畅通性、决策执行的有效性、利益分配的合理性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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