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开放其法律服务市场的历程比较特殊,是一个由开放走向封闭的过程:先是对外国律师业者放任自由,然后经历20世纪70年代和20世纪90年代两次律师制度变革后,逐渐提高准入门槛,最后要求外国律师需通过特殊考试,成为法国律师。[33]当然,与欧盟大多数成员国和德国所采取的“双轨制”模式相似,外国律师业者在法国的地位和境遇,因其是否来自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或瑞士而大为不同。
法国对来自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国家以及瑞士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给予特殊待遇,他们可以在法国就其母国法、国际法、欧盟法、法国法提供法律服务,可以申请成为法国律师。除了出庭时必须由法国律师引荐外,再无其他特殊约束。欧盟成员国和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律师可以在法国各地的律师协会注册成为“永久执业律师”,享有与法国律师同等的执业资格,能够以其母国律师的身份或者法国“法律顾问”的名义在法国长期或临时执业,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当然,他们需要同时遵守母国和法国的律师职业规范,并保证足够的专业赔偿保险。在法国“临时执业”的欧洲经济区国家律师,可以在法国的民事法院出庭,但必须先与该法院司法辖区内的法国律师进行合作,且该律师须是当地律师协会的成员。欧洲经济区国家和瑞士的律师有两个途径取得法国律师职业资格:一是满足国籍要求后,在法国“有效地、经常性地”从事3年以上有关法国法的实务,申请者可不参加任何考试,直接向注册登记机构递交材料,申请成为法国律师;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法国有关部门组织的同等能力测试,获得法国律师职业资格。[34]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也可以在法国取得“法律顾问”的身份,但其执业范围受到较大限制,且不能获取法国律师资格,也不能出庭诉讼,可以进行仲裁和调解。这些外国律师如果想在法国取得永久执业资格,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其母国要与法国有互惠性协定;第二,通过法国相关部门组织的同等能力测试;第三,申请成为法国律师协会的成员;第四,须具有法学本科学历以及完成相关课程,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外国大学学位都被承认;第五,虽然没有居住要求,但是注册时需要提供一个保存相关文件的职业地址。例外情况是,根据法国律师协会和加拿大魁北克律师协会的协议,法国和魁北克互认对方的律师身份。在完成一次法律道德考试(口试)后,加拿大魁北克律师可以获得法国律师职业资格。[35](www.xing528.com)
外国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法国设立分支机构,没有配额限制、数量限制和地域限制。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国家和瑞士的律师可以在执业过程中使用其在母国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可以与法国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伙关系,也可以雇佣法国律师。但是,非欧盟成员国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允许以自己的名义在法国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与法国律师建立合作关系,也不能雇佣法国律师。法国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可以直接雇佣来自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国家和瑞士的律师,如果想雇佣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则该律师必须获准在法国执业。截至2013年,来自美国、英国、德国、西班牙、加拿大、印度等国家的60多家律师事务所进驻法国,其中大多数位于巴黎。[36]
在英美律师业强势扩张的情形下,法国一度成为英美大型律师事务所、大陆小型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大型会计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三方混战”的“受害者”。[37]法国后来在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准入方面的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保护了其本国律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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