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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律师业的走出国际的新模式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35家律师事务所并不能代表中国律师业的全部情况,但是其所反映出一些情况还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上海市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名录》显示,上海涉外律师事务所中在北美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占20.05%,其他地区依次为欧洲、亚洲、澳洲和非洲,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的则仅占了11%。

中国涉外律师业的走出国际的新模式

在衡量一国律师行业的发展程度时,该国律师事务所的海外布局也是重要参考因素。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很多大型外国律师事务所都积极开展海外布局,在世界各地开设分支机构。对于一些具有市场潜力的国家和地区,一些外国律师事务所即便是在当地能够开展的业务有限,甚至不盈利,也要积极进驻该地,为的就是能够在该法律服务市场及早布局,以便能够在未来发展中抢占先机。国际化布局也被中国律师事务所提上了制定战略时的议程,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如分所、代表处、办公室等)、跨境联盟和联营、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合资办所、跨国合并、品牌联盟、加入国际律师组织等,是我国律师事务所国际化的主要模式。

(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

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美国律师》于2016年发布了一份中国排名前35的律师事务所榜单,这份榜单涵括了中国当前最优秀、最卓越的一批律师事务所,它们是中国律师行业的佼佼者,大部分都具有高度国际化的背景和专业化的团队。因此,我们不妨将这份榜单中的律师事务所作为观察对象,从实证的角度来分析中国(不仅是上海)涉外律师业的实际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根据这35家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官网显示,截至2018年12月10日,它们的海外布局状况如下表所示[28]

表6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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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表格可以看出:第一,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全球布局分支机构的数量相对较少。35家律师事务所中,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有19家。换言之,35家律师事务所中,在其他国家设立1个以上分支机构的有19家。需要注意的是,表格中海外分支机构最多的是与外资律师事务所合并后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具有非常浓厚的国际背景,不再单纯是中资律师事务所。而在2015年,全球排名前100的律师事务所都在海外进行了布局,除了具有国际背景的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遍布全球54个国家外,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在全球47个国家进行了布局。在30个~39个国家布局的律师事务所有3家,欧洲CMS律师事务所集团的分支机构遍布34个国家,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遍布32个国家,英国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涉及31个国家。另外,在20个~29个国家布局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有8家,在10个~19个国家布局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有20家,在1个~9个国家布局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有67家。(www.xing528.com)

上述数据还反映了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境外布局能力有待提高。在上述27家设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中,只有5家的总部是设立在上海。虽然35家律师事务所并不能代表中国律师业的全部情况,但是其所反映出一些情况还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根据2017年公布的《上海市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名录》,上海233家涉外律师事务所中,总部设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有13家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总部在其他省市但在上海设有分所的律师事务所中有37家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2018年,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英国伦敦分所正式成立,这是上海本土所通过直投的方式在海外设立分所的探索和尝试。另外,还有183家律师事务所虽然未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但有涉外业务。

第二,在“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过少。由上表可知,27家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境外分支机构主要分布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分布在东北亚、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北非、中东欧等不发达地区,其中的绝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两相对比可以发现,27家律师事务所中只有大成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协力律师事务所、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等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个别国家设立了分支机构。《上海市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名录》显示,上海涉外律师事务所中在北美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占20.05%,其他地区依次为欧洲、亚洲、澳洲和非洲,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的则仅占了11%。[29]

究其原因有二:首先,这是由律师服务的特性所决定的。上文论及,律师一般被视为理性的人,尤其是经济上的理性人。律师所追求的职业成就,主要表现为经济上的成功。律师业在全球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布局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所以我国律师事务所将境外分支机构主要布局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是无可厚非的。其次,法律服务业是一项特殊的服务行业,它的自由化和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会对一个国家的主权、政治社会等带来挑战。因此,各个国家和地区在法律服务的开放方面都持谨慎态度。

(二)跨境联盟等模式

我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的形式是多样的,除了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外,还有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就某些业务开展跨国合作,或者以成立联盟或进行海外联营的形式来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比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境外分支机构虽然不多,但是作为一家拥有众多国际客户,并经常参与跨国交易的律师事务所,它与纽约、伦敦、巴黎、东京、新加坡和首尔等国际金融中心及其他世界主要城市的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良好、紧密的合作关系,可以为跨国交易提供优质、可信赖的法律服务。德恒律师事务所除了在巴黎、迪拜、布鲁塞尔、海牙和阿拉木图等地设有5个国外办公室外,还与美国、法国、荷兰、德国、瑞士、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芬兰、阿联酋、巴西、布鲁塞尔等国的160多个主要城市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机制,能够提供跨地域的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又如,中银律师事务所宣称与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广和律师事务所宣称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协作关系,隆安律师事务所也声称自己是在美国和欧洲国家拥有战略合作联盟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一些律师事务所已经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机制。协力律师事务所除了在日本大阪、日本福冈、意大利米兰、法国巴黎、新加坡、德国柏林、瑞士日内瓦设有办公室,还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16家律师事务所签署了《“一带一路”倡议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除了与欧洲、澳洲、东亚及东盟地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国际法律合作外,还分别在华盛顿多伦多莫斯科圣彼得堡设立“中国法中心”,向当地政府、企业、律师、学者们宣讲中国法。

另外一种形式是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建立联营关系。比如,上海2014年起在自贸区试点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以及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至2019年,已有7家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代表机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开展联营合作,设立联营办公室,业务范围涵盖知识产权、收购兼并、监管合规、证券资本市场、反垄断、劳动与就业银行税务、争议解决及一般公司业务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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