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标准的制定,是根据我国中小学校信息技术实际条件的不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情境的差异,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以教师教育工作与专业发展主线,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划分为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五个维度。具体指标体系如下(见表4-1)。
表4-1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
1.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基本要求(www.xing528.com)
在基本要求方面,强调教师要掌握在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诊断、教学评价)需要具备的能力,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多样化的优质多媒体教学资源与素材来解决教学问题,改善课堂教学实践。在课堂教学中,现代技术在课堂中扮演的是教师“辅助者”角色,教师在不改变原有教学方式的前提下,选用合适的技术优化课堂,以提高教学效率。在教学中,教师是课堂的主导者,学生是知识的接收者,其行为通常表现为观看、思考、模仿和少量人机互动。
2.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发展要求
在发展要求方面,强调教师在了解互联网、移动设备及其他新技术的教学支持作用后,应主动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变革学生的学习方式,探索使用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技术资源;应学会利用技术手段方便地连接课堂、学校、家庭与社会,通过多途径整合学习资源,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在教学中,教师需要复杂技术搭建学习环境,便于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等活动,学生是学习的主导者。
通过以上分析,两方面要求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下两点:其一,两种方式所需的技术环境不同。前者采用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知识的可视化、形象化,呈现系统逻辑等,从而提高教学效率。后者采用的技术要更为复杂,为学习者提供支持,拓展学习模式的深度与广度。其二,两种方式背后蕴含的教育模式不同。前者更加侧重传统的教学模式,后者更加侧重基于建构主义下的现代教育模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