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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式微的挑战:深入剖析缘由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初共同体的存在与发展,遇上多重挑战,其式微是不可避免的。杀人凶手突然间同死者的亲属狭路相逢。一个法尤族男子认出了杀死他父亲的人。共同体下的温暖在非亲情间交往中起不到任何作用。当人类活动范围逐渐扩大,当单位面积内居住的人数日益增多,不同族群之间的碰撞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甚至这已经成为常态。让人能够在一起和平生活形成共同体的第一种选择是亲情,这种亲情可以来自血缘,也可以来自婚姻。

共同体式微的挑战:深入剖析缘由

从本然的意义上来看,共同体应当成为个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但历史已经清楚地表明,当个人通过各种各样的共同体安排了自己的生活之后,也会发现自己不同程度地受到这些共同体的束缚,有时甚至被简化为共同体的一个零件。这样,自近代以来,人类社会在处理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时又陷入了另一种倾向,即个体不断地从各种共同体中走出来,最后甚至抛弃了由自己亲手构建的共同体。原初共同体的存在与发展,遇上多重挑战,其式微是不可避免的。

1.因人口增长带来的生存竞争。

农业社会的乡村生活,恐怕并不会如同田园诗描述的那般美好,农业生产力与人口数量需要达成一种平衡,而人口增长是按照几何级数增长的,生存资料是按照算术级数增长的,多增加的人口总是要以某种方式被消灭掉,人口不能超出相应的农业发展水平。这就是“马尔萨斯陷阱”。马尔萨斯陷阱的存在,使得在大多数历史时期,农业劳动者都仅仅能够维持在物质生活极低的生活水平线上,客观的生存环境压力会直接冲击共同体存在的根基,当人们为生活所迫,竞争获取有限资源的时候,共同体生活的和谐原则似乎不再能起作用。

美国社会学家贾雷德·戴蒙德在其名著《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一书中记录了一段族群生活的文字:

1970年代,在新几内亚有一些游牧民,属于一个从未和外界接触过的叫做法尤族的群体。

原来法尤族人通常都是独家居住,他们散布在整个沼泽地带,每年聚会一两次,谈判交换新娘的事。对法尤族人来说,几十个人的聚会是一个少有的令人心惊肉跳的事件。杀人凶手突然间同死者的亲属狭路相逢。一个法尤族男子认出了杀死他父亲的人。这个做儿子的举起斧头向杀人凶手冲去,但被朋友们摔倒在地;于是,那个杀人凶手也拿起斧头向倒在地上的那个做儿子的人走过来,但也给人摔倒在地上。在聚会的几天中一直都是这样紧张。

法尤族人过着狩猎采集生活,他们大约有400人,分为4个族群,在几百平方英里范围内游荡。由于自相残杀,他们的人口大大减少了。他们没有政治和社会机构来和平解决严重的争端。在上一次冰期结束时,世界上很大一部分人口生活在类似今天法尤族的社会中,没有人生活在更为复杂的社会中。公元1500年,全世界的土地被用边界线划分成由官员和法律统治的国家的土地还不到全世界土地的20%。

共同体生活下的温暖会受到生存现实的挑战,因为人不可能总是与亲人交往,更不可能只与亲人交往。在法尤族人的生活中,我们看到不同族群之间的交往是不可避免的,简单的共同体原则也无法协调不同族群之间的纷争,于是暴力成为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共同体下的温暖在非亲情间交往中起不到任何作用。当人类活动范围逐渐扩大,当单位面积内居住的人数日益增多,不同族群之间的碰撞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甚至这已经成为常态。在农业社会中,人口与农业生产力之间的平衡机制一旦被打破,将导致贫富阶层之间关系趋于紧张,也难以建立持久的共同体生活。

2.城市规模扩张。

古代社会城邦似乎也具有一定的共同体特征,然而,实际情况可能是古代的城市如同现代城市一样,也不同程度地患有“城市病”,至少从人口规模上来说,古代城市已经无法维持熟人社会,城市依然是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占据着重要地位。

在公元前1100至前800年,希腊半岛城邦制度渐渐发展起来,希腊语“城邦”意指成年自由民组成一个城镇或任何一种居住区。古代雅典是最大也几乎是最强盛的城邦,高峰时期居民达30万人。

我们所知的城市生活的最初发展出现在亚洲西南部,大约在公元前5000年,苏美尔人从东部某个地方来到美索不达米亚,创建了最初一批“城市”,其中最大的城市可能容纳多至10万人。一切早期文明都有这样一个先进的中心,从周边、从属于它的农村获取它需要的东西。大多数这样的中心起源于一个地方,那里崇拜和尊奉一个或几个神。神祠的仪式及其祭祀的活动渐渐地加进了商业目标和政府目标,使之成为一个由成熟的灌溉农业支撑的、有劳动分工的、人口不断增长的地方。[9]

汉书·地理志》仅记载长安有80800户,人口246200人。但这绝对不能代表长安城的人口,由于长安城郊区属于上林苑,人口稀少,上述人口数字可以代表城区人口数。不过从长安城的范围来看,上述人口数字显然是太少了,就是每户按5口计算,人口数字也应该在40万以上。若再加上皇族、禁军、流动人口,汉代长安城的人口当在60万左右。[10]

城市的存在意味着人口规模的扩张,也意味着人际交往范围的扩大。当一个人要与超过其记忆能力的人数交往的时候,人并没有能力牢牢记住这些人的品行是否值得信赖,因此,规模的扩张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只能采取对方是坏人的假设才能更加明智地与人交往并保护自己。

3.个体突破束缚的意识增强。

让人能够在一起和平生活形成共同体的第一种选择是亲情,这种亲情可以来自血缘,也可以来自婚姻。人类社会早期的族群生存方式,人们之间的团结就建立在血缘基础之上,它是如此稳固地协调着不同个体之间的关系。(www.xing528.com)

基于亲情的共同体遭到了来自亲情内部的挑战,作为个体的人并不会完全认同亲情所带来的一切选择与安排,个体的自主性要求个体寻求自由,个体寻找突破束缚的解放,正如五四运动中对传统文化的批评那样,正如欧洲启蒙运动人性的呼唤那样,个体并不希望受到来自亲情过多的束缚,只要一有条件,个体就会冲破层层限制寻找一个自由的空间。工业革命带来的城市化为无数个体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于是无数个体离开了充满亲情的乡土,涌入陌生的城市,在那里他们虽然会感觉不安,但是前所未有的自由和更多的物质资料,却让他们无比的满足。

有些演化心理学家认为,古代的采集部落主要并不是由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组成,而是一群人共同住在一起,没有私有财产,没有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甚至没有父亲这种身份的概念。在这样的部落中,女性可以同时和几个男人有性行为,形成亲密关系,而部落里的所有成年男女则是共同养育部落的小孩。正由于男人都没办法确定小孩是不是自己的,对所有孩子的教养也就不会有偏心的问题。[11]

然而,这种传承方式早在私有制产生之后就被彻底摧毁了,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催生了自由、平等、人权、法制等理念,契约关系取代了认同关系。从此,人类愈发地认为基于平等自由原则,签订彼此认可的契约,就可以调节社会关系,实现社会整合凝聚。

经历了数百年社会的发展,彼此认可的契约关系在东西方社会不断蚕食彼此认同的共同体关系,人们开始怀念共同体的温暖,而又觉得无力重建共同体,因为共同的地缘消失,人与人持续相互作用的时间轴变得越来越短了。

4.选择意志主导。

“斐迪南·滕尼斯度过了他生命的最初九年,与他的家庭和村庄共同体有着密切的关系,可能由于乡村生活还处在传统的约束中和安全里,他在这里感受了亲情的温暖,深受启迪。这些启迪远远地影响到他的基本理论的构思。”[12]尽管共同体是造物主在人类基因中编码设定的天然生活方式,如同人本己本知的良知天然地存在于心中一样。然而,人毕竟从动物而来,人的身上,留有动物的本能。共同体是本质意志主导的生活,其本质特征是目的与手段的一致。工具手段与本己本心的关系是,工具手段从属于本己本心。这一关系,总会因为选择意志主导生活,人的工具性价值上扬,造成心与身的关系颠倒。人的动物性遮蔽了人的精神性,人不能成为真正的人时,是人类曲折的、阶段性的发展过程。在人没有成为真正的人的阶段,人对物质的占有与控制,决定了人的自由与独立的程度。物质对于人,不外乎两个方面的用途,一是人类赖以存活的基础,二是作为人类一切手脑创造活动的对象。但当人类脱离自然状态而进入一定的社会组织关系后,谁控制了财物谁就将控制他人,人不能控制财物或不能自由利用财物,就失去了独立自主。奴隶社会的奴隶、封建社会农奴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工,都不能独立自由自主,在没有回复到人类原初自主地对物质进行活动时,人类对物质的贪欲是不遏制的。基于本质意志的学习和生活的这类人,总是弱势的,群体总是弱小的,在社会生活中总是属于少数派。因为追求高境界的灵魂性生活,需要更多地克服人的私欲,需要更多的孤独地向上奋进,才能让心性得以实现。社会生活催生并助长人的工具性价值,人类的共同体生活日趋式微。

5.社会分工和生产方式变化。

共同体生活更加适于采集狩猎等生产方式,到农业社会共同体生活就已经开始被蚕食,只有那些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们还依然能体会到共同体生活。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必然会致使共同体生活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

乡村生活始于人类从采集游牧向农业社会过渡的阶段,定居后才会形成乡村。乡村生活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面貌,在不同的地区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欧洲中世纪时期,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力量薄弱,封建采邑成为主导农村生活的重要力量。欧洲的共同体在这种背景下一直坚固地延续着。

欧洲进入黑暗的中世纪后,庄园和采邑的建立决定了欧洲中世纪乡村生活方式。“人们在最小的范围里生活,全部需求变得极其简单,因此贸易活动也很少。”[13]在那样一个狭小的范围内生活,人们彼此熟悉,关系稳固,共同体生活的维系难度很小。

在农业社会,人类共同体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家元共同体[14]范畴;到了工业社会,由于社会化大生产的作用,家元共同体被打破,而民族国家的出现则使地域性的社会结成了一个个族阈共同体。

族阈共同体主要以民族国家的形式出现,但是,不限于国家,在很多情况下,民族应被看作是族阈共同体。近代以来的国家多数属于正式的族阈共同体(也有一些多民族国家),而民族则可以看作是非正式的族阈共同体。

家元共同体在原生形态中是由血缘、地缘这样的亲族关系,以及与之相随的交往关系所构成的,在农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其他的共同体形式是完全可以看作为“类家元共同体”的存在形态,或者说,是次生的家元共同体。比如,即使是在被现代学者看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朝廷或王室中,“以君比父”也是最为流行的做法。所以,在农业社会这个历史阶段中,无论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的共同体,都具有“家”的特征,或者被直接地比喻为家。

工业化大生产以及社会分工,让每个人都得以脱离家的束缚,参与到社会分工之中。这也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所赞颂的“有机团结”的社会,差异化的个人通过分工实现协作,差异成为结成人际关系的基础,然而,这种生产中结成的关系并不能进入生活,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必然会致使共同体生活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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