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沟通过程中,很多人往往带着一些“评判”,这样就很难做到心平气和,多半会“对人不对事”,继而偏离主题,甚至混淆是非。所谓“对人不对事”,就是把人作为关注焦点,把对对方的否定意见引申到人身、人格、个性等层面,把个人情感因素或者对这个人的刻板印象、总体评价牵扯进来。
“教了多少遍都学不会,你是不是脑子不好使?”
“为什么你这个女人总是这样蛮不讲理?”
“就这么点小事你还斤斤计较,格局真低。”
……
在心理学中,我们知道人的一贯性、秉性往往会转换成自身做事的风格,而一个人做事的风格透露着他的价值观。反过来说,我们根据一个人的做事风格,往往可以反推回去,推断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把对一个人单方面的认识推广到对此人的人格评判方面,往往容易遭到对方攻击。
同事康柄与曹禺合作一个项目,康柄一向做事雷厉风行,且处理问题能力很强,而曹禺能力一般,做事情还比较磨蹭。两人分工负责不同的版块,眼看项目的截止日期就要到了,由于曹禺的耽搁迟迟无法交差。此时康柄耐不住性子,对曹禺说:“做事情磨磨叽叽,你这个人真是懒到家了。”
一听到这番话,曹禺心情不爽地回道:“你凭什么说我懒?我只是做事比较认真,追求稳扎稳打。你以为自己做事快就厉害吗?还记得之前的项目吗?你提供的好几个数据都不准确,你还好意思说我。”
在这里,康柄就犯了“对人不对事”的错误,通过客观的情境臆造主观联系,将曹禺做事拖延上升为做人懒散,这就把对问题的分析绑架在人身上,说严重点就是一种赤裸裸的人身攻击。结果激发了曹禺的反感情绪,否认问题并予以回应。催促没产生多大效果,反而工作效率更低。
印度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曾经说过一句话:“不带评论的观察是人类智力的最高形式。”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沟通要专注于事情本身,只讨论这件事是否合理、是否可行,而不能针对制造出这件事的人做出评判。这种对事不对人的方法,才能实现心平气和的沟通,才是讨论问题的根本方法。(www.xing528.com)
与“对人不对事”相对应的,是“对事不对人”,即不针对人,强调以“事”为中心,针对事件、围绕事情本身解决问题,没有偏袒、针对、歧视、侮辱,换了其他人也会采取同样的措施、说同样的话。
我们可以评判一个人的做事方式、工作态度、沟通技巧等,但千万不要上升到人身、人格、个性等层面,断定他们懒惰愚昧、一无是处等。在这里,不妨参考美国父母在教育儿女时的说辞,他们往往会说:“他并不是淘气包,只是干了件淘气的事。”“他是个好孩子,只是这件事做错了。”……
这就是对事不对人的核心:我们应关注的是行为本身,而非行为的当事人。因为事情是客观存在的,而人往往具有主观色彩。针对人得出的结论往往由于带着个人情绪,很可能有失偏颇,也容易激发对方的情绪;而针对事情本身,由于跳出了情绪,分析得出的结论会更加客观准确。
比如,还是刚才的案例,如果康柄和曹禺如此沟通:“眼看项目截止日期就到了,咱们现在的进度有些落后,你有什么好主意让咱们一起赶上进度吗?”当康柄主动关注事情本身时,相信曹禺的情绪不会激化,不会反过来攻击康柄,也不会否认自己的问题,而是努力完成手头的任务。
要真正做到对事不对人,我们需要做到两点。
第一,要分清事实。在明断是非的前提下,要作出客观判断,明察秋毫。了解事实,基于事实得出结论,说服力更强,一般也不会激化对方情绪,这样就会减少反驳,进而提升沟通质量。所以当你尝试对某个人的某个行为做出描述时,不妨先问问自己,我了解全部的事实吗?我所说的是事实吗?
第二,说话要客观。对事不对人的另一个关键是,说话要客观,不要用“你总是”“你从来都是”等绝对化的词语为自己的语言加力,也不要为了强调内容故意提高自己的嗓门,加力之后的语言不容易被重视,因为听的人觉得夸大事实了。心平气和就事论事,并辅以佐证,条理清晰,自然服人。
弄懂以上两个原则,我们对遇到的大部分事情都能有个比较清醒的认知,而不是被无用的情绪所控制,如此也就不会在沟通过程中伤人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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