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需求的变化和文化发展模式的转型,荆楚文化圈文化产业的结构亟须做出相应的调整。首先,要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来考虑文化发展应该向何处去,据此有目的地调整荆楚文化圈的文化产业结构。目前,无论是全国,还是荆楚区域,文化转型均较为剧烈,文化发展模式的变化令人眼花缭乱,尤其是新技术引发的媒介文化变革,使文化消费模式发生巨大变化。根据年龄层次,可以将当前的文化消费者大体分为三类。一是老年群体,其文化消费模式已经固定成型,大多数老年人已经适应了原有的文化消费模式,即喜欢实物型消费或者乐于感知技术变化较小的文化形态。二是中年群体,其文化消费模式表现出分化的状态,一部分是网络与新媒体的“移民”,对虚拟文化较为热衷,同时也对原有的文化消费模式比较熟悉,两者均可接受;另一部分较为抗拒新兴信息传播模式,同多数老年群体一样,早已适应原有的文化消费模式。三是青少年群体,他们是新兴信息传播模式的忠实粉丝,是网络与新媒体的“原住民”,对原来的很多文化消费模式较为排斥。
要调整荆楚文化圈的文化产业结构与层次,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我们认为,文化产品的开发,要结合文化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一方面,要守住老的消费者,巩固其对文化产品的忠诚度;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发新的文化产品,吸引青少年消费者。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中老年文化消费者的忠诚度相对较容易保持,而青少年的文化消费习惯则难以把握,其原因在于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文化产品的更新速度加快,青少年消费者的胃口也被吊得越来越高。鉴于此,我们认为,要构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融合的产业集团,一些经典的文化,可以通过传统的方式传播给老消费者,也可以将其用现代最流行的媒介技术形式传播给青少年消费者。根据市场的需求状况来开发文化产品,有些相对过剩的文化产品可以适当减少甚至停止生产。以传媒文化产品为例,部分纸质的、实物的文化产品,其消费群体在不断萎缩,在产量上可以适当减少。一些同质竞争的纸质媒介产品,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或者合并,或者大力推动数字出版。要发挥网络营销的积极作用,尽力建好数字文化产品的推广渠道。加强数字内容的版权保护,采用有偿使用的办法,尽快为其建设付费墙,真正实现文化产业经营模式和经营结构的转型。(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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