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文化极盛时,堪与中原文化相匹,南到扬越,北至黄河,东括吴越,西达巴蜀,地半天下,南中国的半壁河山都属于荆楚文化的范围。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荆楚文化并不能作为湖北文化的代称,但是近现代以来,湖北人越来越多地以“荆楚”自称,“荆楚大地”“荆楚人家”的地域指向,皆指向湖北[3]。
作为地理文化概念的“湖北”,产生于宋元时期,而作为行政区域的湖北,则晚至清代康熙朝。清代历史地理学家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中指出:“湖广之形胜在武昌乎,在襄阳乎,抑在荆州乎?曰:以天下言之,则重在襄阳;以东南言之,则重在武昌;以湖广言之,则重在荆州。”[4]从“荆楚”到“湖北”,在两千多年的区域发展史上,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人民与社群逐渐凝结了地方意识,形成了地方风俗文化,凝练出区域性的文化认同与文化传统。学者张伟然认为,目前湖北省境作为一个文化地域,已经有一个可以依凭的独特的“感觉文化区”。这个文化区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理意念当中。所谓“感觉文化区”是文化地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又称乡土文化区,它是指人们对于文化区域的一种体认,不仅存在于区域内居民的心目当中,而且也得到区域外人们的广泛承认。而今湖北省境作为感觉文化区,又是和楚文化、荆楚文化这些概念分不开的[5]。对湖北文化认同与荆楚历史的联系,梁启超的见解是深刻而博大的。1922年9月4日,梁启超在武汉大学作了题为《湖北在文化史上之地位及将来之责任》的演讲,犀利指出湖北在中国文化地理上的重要地位:“中国文化的发展,不是一元的,是二元的,一黄河,二长江。北方刚健笃实,南方优美活泼。代表两方文化的,在北方有河南山东,在南方有湖北江苏。但江苏是后起的,湖北居长江中心,完全是自己产生的,江苏不过受湖北的影响罢了……湖北不独能代表长江文化,并能沟通黄河文化。如山东河南,只能代表北方文化,不能传播南方文化于北方。湖北则容纳黄河文化,而传播于长江一带。一面自己产生文化,一面又为文化的媒介者,因其沟通南北,能令二元文化调和。在历史上看来,不能不说湖北所贡献及遗留的功劳是最大的。”[6]从以上论述中可见,荆楚地区的文化区域与湖北行政区域有很大重叠,两者共同影响着古典时期荆楚地区的文化,并将这一传统延续到后世,影响着帝制晚期一直至近代早期的湖北文化。由于湖北居于中国中部,位于东西连接、南北贯通的枢纽位置,它的这种地域性格有着强烈的特殊性,并强烈地影响着整个国家的文化建设。(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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