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构形模式是由标音构件与记号构件组合而成的,标音构件标示汉字的读音,记号构件不具标音、标义作用,只起区别作用。
第:在魏晋南北朝简牍文字用例中意义为“次序”,如“第一”(流沙坠简·急就篇·20046)。在这个义项当中,“竹”不具备任何标义作用,只起区别作用,将“第”与“弟”区别开来。标音构件为减省笔画后的“弟”。“第”是一个标音构件与记号构件组合而成的汉字。
这一类汉字主要来自小篆阶段的形声字,由于整字或标义构件改变了意义,原来的标义构件失去了标示整字意义的作用,变成了记号构件,而整字的读音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这样,原来的小篆阶段的义音组合的汉字就变成了隶楷阶段的标音构件与记号构件组合的汉字。
常:《说文·巾部》:“下 也。从巾尚声。”“常”在造字之初的本义是衣服的一种,所以从“巾”表示与“服装”有关,“巾”是标义构件。同时在《说文·巾部》中还贮存了字形“裳”,从衣尚声,标注为“常”的或体。到了魏晋南北朝隶楷文字阶段“常”已经不再表示“衣服”的意义,而用来表示“经常”“永久”的意义。“常”在走马楼吴简中是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汉字,如“佃田二町,合六亩,皆二年常限”(嘉禾五年1009·51009)。“常”的意义发生了改变,构件“巾”已经不再具有标义作用,变成了记号构件;“尚”的读音还与“常”接近,仍具有标音作用。所以“常”是一个标音构件与记号构件组合而成的汉字。(www.xing528.com)
一些在小篆阶段是由标音构件与象形构件组合而成的汉字,到了隶楷文字阶段,由于经过隶定楷变,象形构件失去了象形意味,变成了记号构件。这样的汉字将其归入标音构件与记号构件组合模式。
齒:小篆字形作,《说文·齒部》:“口龂骨也。象口齒之形,止声。”“止”在这里依然具有标音作用,但是原来象形的构件失去了象形意味,变成了记号构件。“齒”在隶楷文字阶段变成了一个标音构件与记号构件组合而成的汉字。
在魏晋南北朝简牍文字系统中,共有标音构件与记号构件组合而成的汉字30个,约占总字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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