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楷书的写法,很早就有“永字八法”的说法。《永字八法》见于《书苑菁华》第二卷,作者已不详。“八法者,‘永’字八画是也。一,点为侧。二,横为勒。三,竖为努。四,挑为趯。五,左上为策。六,左下为掠。七,右上为啄。八,右下为磔。……侧不得平其笔,当侧笔就右为之。夫侧锋顾右,借势而侧之,从劲轻揭潜出,务于勒也……勒不得卧其笔,中高两头下,以笔心压之。夫勒,笔锋似及于纸,须微进仰策峻趯……努不宜直其笔,笔直则无力,立笔左偃而下,最须有力。夫努须侧锋顾右潜趯,轻挫其揭……趯须蹲锋,得势而出,出则暗收。夫趯自努出,潜锋轻挫,借势而趯之……侧须斫笔,背发而仰收,则背斫仰策也,两头高,中以笔心举之。夫策笔仰锋竖趯,微劲借势,峻顾于掠也……掠者拂掠须迅,其锋左出而欲利,又云微曲而下,笔心至卷处……啄者如禽之琢物也,立笔下罨,许疾为胜,又云形似鸟兽卧斫斜发。夫笔锋及纸为啄,在潜劲而啄之……磔者不徐不疾,战而去欲卷,复驻而去之。又云䟐笔战行,翻笔转下,而出笔磔之。夫磔法笔锋须䟐,势欲险而涩,得势而轻揭暗收存势,候其势尽而磔之。”
“永字八法”将楷书分为八种笔画,详细地分析了每种笔画的形态及运笔的方法,但这是从书法角度出发的,不是文字学意义上的笔画。文字学领域的笔画是从汉字形体中归纳出来的最基本的书写单位。笔画的分类主要有三方面的依据,即线路、方向和笔势。线路是指书写笔画时的运行轨迹,方向是指书写笔画时的运动趋向,笔势是指笔画书写完成后所呈现的态势。一般将隶定以后的汉字分为以下几种笔画类型:横、竖、撇、捺、提、折、点、钩。
我们先分别看一下标准的隶书与楷书阶段的笔画特点。
隶书的横笔分平横和波横两种,平横较短,粗细相当,波横较长,一波三折。隶书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蚕头燕尾”,“蚕头”是指逆锋起笔,“燕尾”是指收笔时要回锋上提。这个特点在波横中运用最为明显。楷书的横笔是先竖向下再横向右上方运行,在末端顿笔回锋向左下提出;楷书注重提按原则,横笔的两端重中间轻。
隶书的竖笔是把横笔从左至右的方向改变成从上到下的方向。同样是逆锋起笔,收笔时回锋或渐提,形成长垂笔。楷书的竖笔起笔处为方形,收笔处为悬针形收尾,呈渐弱状。
隶书的撇笔是隶书的主要特征之一。撇笔的落笔与书画相似,收笔方法是提笔后缓缓送出,隶书的撇笔分直撇和斜撇两种,直撇先竖后向左下撇出,竖钩是直撇的一种表现方法,斜撇由于倾斜的角度不一,会呈现多种姿态。隶书撇笔的变化就在于收笔处。楷书的撇笔大约45度角画出,向左下方运行,头部最粗,胸、肚、尾部运笔越来越轻,越来越细。
捺笔在隶书中往往起到主笔的作用,有时与撇笔相呼应,共同构成隶书的风格特征。有时独立成笔,起到稳定一个字重心的作用。捺笔的用笔也是一波三折,在捺笔不与其他笔画相接时,捺头与捺脚也呈蚕头燕尾状。
提笔是楷书中所特有的笔形,在楷书中写作提的笔画在隶书中通常都写作短横,提笔就是由横笔演变而来的,运笔方向自左下向右上,多用于左偏旁的最后一笔,这样的运笔方法减少了人们书写时的时间,而且便于继续书写右部的构件,也增加了与其他笔画之间的呼应。
隶书中的折笔分为方笔和圆笔。呈现方硬棱角的为方笔,呈现圆转的弧形、圆劲而不露筋骨的为圆笔。楷书中的折角较为方正、尖锐,但经常出现很多变体,如将一笔写成的折笔分为两笔来处理,或者直接省略一部分,使其变成横或竖。
隶书中的点笔常写作一短横,且有向上挑的波脚,至楷书中已经变为明显的自左上至右下的笔画,且变收笔时的上挑为向下收笔。
钩笔也是楷书中所特有的笔形,隶书中只有长弯钩,确切地说更像一个弯笔,而不是钩。到楷书中已经演变成真正的硬钩。
以上粗略地分析了标准的隶书、楷书中的笔画特点,下面结合实际字形来分析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在简牍材料上文字的笔画特点。
1.横
横是无曲、无折、无断的左右平放的笔画。
横应该是最早成熟的笔画之一,但是在魏晋时期的简牍上横笔还是表现出一些与标准楷字不同而又有别于隶字的一些特征,夹杂着一些应该演变成其他笔画而尚未演变的成分。
横不是表现出左右平放的状态,而是呈现出左低右高或是左高右低的笔势,如“皇”写作(流沙坠简·戍役类6·20223)[21]、“上”写作(流沙坠简·簿书类50·20161)、“下”写作(孔纸4·20632)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土材料中有些横笔实际是两点的连写,已经表现出行书连写的一些意味。如“部”写作(流沙坠简·簿书类37·20148)、“鄧”写作(嘉禾四年454·40454)、“金”写作(嘉禾五年571·50571)等。同时也有写作两点的字样,如“部”写作(流沙坠简·廪给类16·20264)、“鄧”写作(嘉禾五年752·50752)、“金”写作(流沙坠简·簿书类5·20114)等。
还有的横是一撇与一捺的连写,或者说是简写,如“谷”写作(嘉禾四年380·40380)、“俗”写作(嘉禾五年104·50104)、“欲”写作(孔纸11b·20654),但同时也有写作一撇一捺的字样出现,如“谷”写作(流沙坠简·烽燧类22·20195)、“欲”写作(孔纸19.1·20679)。
还出现撇笔与横笔的混用现象,如“玕”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33·20525)、 (流沙坠简·简牍遗文30·20522),“壬”写作 (嘉禾五年235·50235)、(流沙坠简·干支谱3·20088)等。“壬”的第一个字样还可以看出运笔的方向是从右至左,符合撇的运笔方向,但第二个字样,基本看不出运笔的方向,且乍看像“王”字,要从上下文才可以分辨出是“壬”而非“王”。这是一条记载干支的木简,木简上书有“辛酉 壬戌 癸亥”,同组还有另外两条木简,上面也有相似的内容。再如“頭”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53·20545)、(孔木108·20919)等。
在这一时期大部分横的长短还不固定,横笔的长短还没有区别意义的作用。如后世写作“士”的字或构件,在这一时期都写作“土”,而为了使“士”“土”有所区别,又在“土”的旁边多加一点笔作(孔纸12·20655)。如“吉”写作(流沙坠简·烽燧类19·20192)、“桔”写作(流沙坠简·器物类75·20369)、“嘉”写作(嘉禾四年176·40176)。“嘉”是在走马楼吴简中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一个字,作为年号“嘉禾”,出现在很多有时间纪录的简牍上,但所有的字样都是以“土”为构件,从未出现过后世楷字所用的构件“士”。再如“租”写作(嘉禾四年463·40463),这里的横的长短改变了构件的组合方式。这说明横的长短在这个时期还没有固定,没有像后世楷定的汉字那样用某些横的长短来区别汉字。
“箭”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常常写作“葥”,这是由于竹与草的意义相近,所以可以构件互换。这时的“艹”有的写作一个长横,有的写作两个短横,也就是说一些处在同一水平位置的短横,为了书写的方便、快捷,有时会将两个短横连写成一个长横。如“箭”写作(孔木104背·20915)、(侯木LBT:023·21203)。又如“苦”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9·20541)、(孔纸7·20639)等。由这些字样我们大致可以看出:短横的存在,不同于标准楷书的写法,而是继承了隶书乃至小篆的写法,但整个字样的笔势却已摆脱了隶书的格局。
由以上字形可以看出,横笔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形成,但形态还不固定,既会呈现出隶书乃至小篆的形态,又会呈现出楷书的形态,更多的是介于隶书、楷书之间的形态。运笔的方向、笔画的长短都不确定,笔画的长短也不具区别字形的作用,还会出现与其他笔画形态混用的情况。
2.竖
竖是无曲、无折、无断的上下直放的笔画。
竖画也是较早成熟的笔画之一。但这一时期作为“隶楷”字的竖笔有些还不成熟,还带有曲折,如“工”写作(流沙坠简·廪给类28·20276),这枚简牍所记载的内容为“消工郭受”,这里的“消”实为“削”的借用字,“削工”即为治刀剑室者[22]。由此可知,此字形确为“工”。
还有一些竖笔不是保持上下直放,而是更像撇的笔势,从竖的下半部分开始往左撇出,像隶书的笔势。如“間”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8·20540),也有写作竖直的竖笔用例,如(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1·20533)。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字中还有一些没有最终演化为点的短竖笔,如“母”写作(竹简9299·30892),字中的两点连写作一竖,与“毋”混同。这些较易混淆的字样要靠上下文来判断其意义,如嘉禾竹简9299条记录“母大女,妾,年六十四”,可知此处为“母”而非“毋”。在这批材料中同时也有写作两点的“母”字存在,如(孔纸28.11·20766)。
“刀”在字的右边作构件时,隶书中写作一短横和一竖钩,即;楷书演化为一短竖与一竖钩,即“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简牍文字中,两种形态都有使用。如“别”写作(嘉禾四年1·40001)、也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58·20550),“列”写作(嘉禾四年1·40001)、也写作(竹简375·30802),“前”写作(流沙坠简·器物类75·20369)、也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37·20529)等。
个别字的竖笔尾端会带一向上的钩,写成竖钩,这在隶书中是没有的现象。如“東”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9·20541)、“勅”写作(流沙坠简·烽燧类2·20175)等。这些竖笔变化的原因,是为了与下一笔取得呼应,在书写的过程中顺笔带出来的。这种变化,有可能是受同时期行书的影响。
由以上字形可以看出,此时期的竖笔形态也还没有确定,有的带有曲折,有的介于隶书与楷书的形态之间,有的还受行书的影响。
3.撇
撇是由右上向左下的笔画。
撇大致可以分为横撇和竖撇两大类。横撇是斜度较小的撇,因为形态接近于横,故称横撇,如“帛”“血”中的第一笔;竖撇是斜度较大的撇,因为形态接近于竖,故称竖撇,如“有”“尹”。
与隶书相比,楷书的撇在形体上有了很大的变化,隶书中的撇讲究“蚕头燕尾”,收笔处明显相对于起笔处粗壮,这种样式是刻意书写的结果。楷书的撇,起笔较粗,然后逐渐变细,至收笔处呈现出细尖状,这种样式更符合书写的笔势特点。
这时的竖撇形态还不是很成熟,有的竖撇上还多出一折,如“布”写作(嘉禾四年165·40165)、“若”写作(孔纸10b·20652)、“珛”写作(嘉禾五年359·50359)、“有”写作(嘉禾四年165·40165)等。还有的竖撇写作竖,如“款”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58·20550)、“飲”写作(流沙坠简·术数类·20109)、“尹”写作(孔纸4·20632)等。
有的横撇写作点,如“帛”写作(嘉禾五年433·50433)、“弟”写作(孔纸34.1·20802)、“具”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4·20536)、“顏”写作(嘉禾五年791·50791)等;有的横撇写作横,如“血”写作(流沙坠简·方技类·20102)、“北”写作(流沙坠简·杂事类3·20378)等。
一些与横相接的短撇,还没有完全定形,具有短撇和点两种写法,如“無”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72·20564)、也写作(孔纸17.1·20670),“復”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58·20550)、也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9·20541)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实物用字中撇笔还常常被省写掉,如“卑”写作(孔纸15.3·20666)、也写作(流沙坠简·廪给类28·20276);“瑰”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29·20521)、“愧”写作(孔纸22.7·20711)等,还保留了隶书的写法。这些字样的隶书写法大多没有撇。
“人”在左部作为构件的时候通常写作“亻”,这时“人”上的撇的写法还没有固定下来,常写作“丨”,如“備”写作(孔纸4·20632)、也写作(孔纸17.2·20672),“付”写作(嘉禾五年11·50011)、也写作(嘉禾四年216·40216)等。这样的写法也有可能是吸收了行书的写法,使书写的速度加快。
撇的位置、长短经常也不固定,如“第”写作(流沙坠简·急就篇第一·20046)、也写作(流沙坠简·烽燧类7·20180),“及”写作(孔纸19.3·20681)、也写作(流沙坠简·簿书类56·20167),“令少仲出錢三千及死馬骨肉付循請平”,这里记录的是汉时的刑律,如果对人、畜有所伤害,要进行赔付,这里要赔付牲畜价钱的三分之一并将死马的尸体还付主人,这里的“循”即是马的主人。再如“角”写作(嘉禾五年300·50300)、也写作(流沙坠简·急就篇第十·20050)等。撇与相邻的横笔有时呈现为撇笔的一端与横笔的一端相接的状态,有时呈现为横笔与撇笔的中间位置相接的状态。
还有一些字样是竖笔下紧接一撇笔,这些字样中与竖相接的撇直接将竖省略,只写作一较长的撇,如“黃”写作(流沙坠简·方技类·20101)、“界”写作(流沙坠简·烽燧类45·20217)等。这样的写法,可能是出于书写简便快捷的目的。
从以上字形可以看出,撇的形态在此时也较为随意,由于此时书写工具已经是毛笔,书写较为便捷,有些撇笔已经与其他相近的笔画进行连写、省写,表现出行书的意味。(www.xing528.com)
4.捺
捺是自左上向右下的笔画。
隶书与楷书的捺笔在形制上没有太大的变化,重笔都在笔画的结尾处,只是隶书的捺往往略向右上取势,而楷书的捺则基本上是向右取势。但在数量上,楷书的捺要比隶书中少得多,因为隶书中的短捺到楷书中很多都变成了点,如“共”“兵”“貝”“頁”的最后一笔。很多字在作为构件时,都将最后的捺笔变为点。如“木”“示”“衣”等作构件时都写作“”“礻”“衤”。
捺的运笔方向是自左上向右下,但魏晋时期的捺笔的方向还不固定,有时与提相同,自左下向右上。如“各”写作(孔纸4·20632)、也写作(流沙坠简·器物类47·20341)等。
隶书中的很多捺到成熟的楷书阶段已经变成了点,在魏晋时期的用字中,出现了大量的点、捺混用现象。有些在楷字中没有演变为点笔的捺,在这一时期也写作点;有些楷书、隶书中都作捺的笔在这一时期有时也写作点。如“共”写作(孔纸20.2·20689)、也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20532),“故”写作(孔纸4·20632)、也写作(流沙坠简·器物类69·20363),“刃”写作(流沙坠简·器物类74·20368)、也写作(孔纸11·20653),“宋”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30·20522)、也写作(孔纸34.1·20802)等。
由以上字形可以看出,捺笔的形态也没有固定,有的捺笔呈现出标准的隶书形态,有的则呈现出标准的楷书形态。但出现在最后一笔的捺常常与点笔混用。
5.折
折是方向变化的相连笔画。
折画是由不同的单笔画复合而成的,如横与竖复合成的“┐”、横与钩复合成的“乛”,再如“乙”也是广义的折画。
折笔这一形态在魏晋时期还不是十分稳定,经常表现为将折所包含的单笔画分开书写。如“度”写作(流沙坠简·烽燧类37·21217),“謹”写作(孔纸14.2·20663)、也写作(流沙坠简·廪给类27·20275),“敢”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3·20535)、也写作(流沙坠简·簿书类17·20128)等。都将折笔进行了拆分重组,“敢”将折笔有时写作一横一竖,有时直接写成两横笔,而将竖笔省略掉。
“今”,小篆作,末笔书写时自右向左,再圆转向下,基本相当于后来的折笔。但由于今文字中没有自右向左书写的笔画,隶变后就将折笔拆成横竖两笔,魏晋时期的用字就继承了这样的写法,有的竖笔与横的中间位置相接,写作(流沙坠简·戍役类7·20224),有的竖笔与横的右端相接,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64·20556)。此外,还出现了将一横一竖写作两竖的写法,如(孔纸1·20627)。在魏晋时期的材料中,还没有出现写作折的字样。
“今”作为构件出现时,情况又发生了变化:折笔又演化为另外的形态,有时将折笔演化为两平行的横笔。例如“念”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3·20535),这可能是出于对整个字形的结构安排的考虑,如果写成两竖笔,则整个字会显得太狭长。有时还将折笔写作“工”字(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4·20536),有时将“工”的一横一竖写作折笔,(流沙坠简·简牍遗文72·20564)。
还有一些字样将折笔直接省略,写作两个平行的横笔。如“降”写作(流沙坠简·杂事类45·20419),“降”字也有折笔出现的字样,如(流沙坠简·简牍遗文58·20550)。
还有将折笔写成相交的两笔,如“成”写作(流沙坠简·杂事类73·20446)、“城”写作(嘉禾四年174·40174)、“五”写作(流沙坠简·簿书类41·20152),同时也有写成折笔的字样出现,如(流沙坠简·廪给类4·20252)、(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4·20536)、(嘉禾四年432·40432)等。
从上面的现象我们可以看出,魏晋时期折笔还没有形成很成熟的形态。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后代的楷字不作折的笔画,而在此时写作折的字。如“當”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22·20515),将本是竖直的笔画变成了折笔,“長”写作(流沙坠简·器物类64·20358),将末两笔撇和捺合并成一折笔,这大概也是出于书写快捷的原因。“石”写作(嘉禾五年185·50185)、“碭”写作(嘉禾五年957·50957)、“枚”写作(竹简8298·30886),将相接的横、撇两笔连接成一折笔,这可能是受了行书的影响。“斤”写作(流沙坠简·廪给类25·20273)、“近”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6·20499),“斤”将相接的横笔与竖笔写作折,是出于便捷,但是“近”改写成折笔,却违反人们的书写习惯,所以这样的字形就被淘汰了。“烧”写作(孔纸25.1·20738)、“煌”写作(孔纸27.8·20754),都将“火”相连的两笔写作一折笔。“蜡”写作(孔纸34.1·20802)、“牛”写作(流沙坠简·器物类101·20473),也都在字形中加入了折笔,还保留了隶书的书写方式,而这些笔画是在楷书中已经不存在的。
从以上字形可以看出,现代楷书中使用的折笔形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简牍材料中出现得很少。存在一些将相邻笔画连写而成的折笔,有些是便于书写的,有些违背人们书写习惯的字形被后世所淘汰。
6.点
点是不足以构成横、竖、撇、捺、提的小短笔。
点是最富于变化的一种笔画,《续书谱》:“点者,字之眉目。全借顾盼精神,有向有背,随字异形。”书法学中对点的形态分得非常细致,《法书通释·名称篇》就把点分为23类,即:蹲鸱、早蚁、鹗口、鼠矢、栗子、柳叶、蝌蚪、瓜瓣、丁头、打点、散水、隔水、烈火、联飞、衮笔、暗筑、显异、奋笔、曾头、其脚、横波、直波、雁阵。文字学上对点的区分虽然没有这么详细,但也还有横点和竖点、长点和短点的区别。横点和竖点是针对隶书来说的,标准楷书则加以规范,将它们统一为“八法”中的“侧”。[23]
魏晋时期的点还经常写作短横或短竖,如“户”写作(嘉禾四年165·40165),“户”是走马楼吴简中出现频率相当高的一个字,在这批材料中所有“户”上的点均作短横甚至长横,如(嘉禾五年1027·51027),而没有出现写作点的字样。再如“庫”写作(嘉禾四年443·40443)、“主”写作(流沙坠简·方技类·20101),“令”写作(流沙坠简·簿书类4·20119)、也写作(流沙坠简·簿书类5·20116)等。有时两个点或四个点也会连写作一横笔,如“會”写作(竹简1145·30814)、“黑”写作(嘉禾四年55·40055)、“馳”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96·20468)等,有时两个点可以连写作一竖,如“海”写作(流沙坠简·廪给类36·20284)、“母”写作(竹简9299·30892)等。
横上的点画在这批文字材料中往往写作介于短竖和点之间的样子,还常将横上的点与横下的竖笔连写作一笔来写,如“方”写作(嘉禾四年204·40204)、(流沙坠简·吉凶宜忌残简·20090),这里的“方”字,与横下方的笔画相连,与“才”字很相似,须根据上下文才能断定是“方”字。《流沙坠简·吉凶宜忌残简》的简文作“正月大时在东方”。再如“文”作(嘉禾五年11·50011)、“主”作(流沙坠简·烽燧类6·20179)等。
“火”在下部作构件时,通常演化为“灬”或变中间两点为平行两竖的形态,如“赤”的下部,而在这一时期的文献用字中,却有时把平行的两竖笔写成相交状,如 “赤”写(流沙坠简·急就篇第一·20042)。
点的方向也不固定,相向与相背不定,如“常”写作(嘉禾五年1060·51060)、也写作(嘉禾四年300·40300),“米”写作(嘉禾五年1029·51029),“平”写作(孔纸4·20632)等。
点的省略和繁冗也是魏晋时期用字的一个特点,许多原本没有点的字,常被加上点,还有一些本来有点的字,省去点的写法比不省的写法出现频率还要高。如“代”写作(孔纸4·20632)、“官”写作(嘉禾四年453·40453)、“国”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9·20541)、“求”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8·20540)、“宜”写作(孔纸18.3·20675)、“君”写作(流沙坠简·杂事类88·20460)、“麦”写作(流沙坠简·廪给类13·20261)等。
点的位置也有不固定的现象,如“玉”中的点,有时出现在一、二横笔之间,有时出现在二、三横笔之间,如(流沙坠简·简牍遗文79·20571)、(流沙坠简·烽燧类22·20195)。
由以上字形可以看出,点笔的形态、数量、位置在这一时期还是不固定的,还会出现被省写或被多加的情况。
7.钩
钩笔是与横笔或竖笔相接的短竖或点,是一种复合笔画。有些人将钩笔归入折笔。钩可以分为竖钩与横钩。
竖钩经常被分成两笔来写,写成一竖与一点,如“才”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77·20569)、“財”写作(竹简5628·30865)等。竖钩还常与竖混用,楷书中作竖的笔在这时写作竖钩,如“東”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9·20541),还有大量的竖钩被简写作竖,或者说是还没有形成向左上挑起的钩,只是将竖的笔势发生了改变,如“而”写作(孔纸1·20627)、“可”写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9·20541)、“傳”写作(流沙坠简·烽燧类24·20197)等。
横钩也还没有完全形成,有些时候直接省略掉最后的钩。如“毳”写作(流沙坠简·器物类69·20363)、“兒”写作(侯木LBT:033·21208)、“記”写作(竹简46·30797)、“九”写作(嘉禾四年436·40436)、也写作(嘉禾五年103·50103),“七”写作(嘉禾四年224·40224)、也写作(嘉禾四年589·40589)等。
从以上字形可以看出,楷书形态中的钩笔在这批简牍材料中还未出现,只出现了带有钩笔趋势的笔画,或者是将钩笔直接省略,写成竖笔。
8.提
提是向右上的斜笔画。它与撇的区别在于:撇的书写方向是自右上向左下,提正好相反,是自左下向右上,撇带有一定的弯曲度,提则是直笔。
提笔是形成较晚的一种笔画,是由特定位置的横笔演化而来的,这种横笔一般位于左边偏旁的最后一笔。如“王”“土”“立”等字在左边充当构件时,将最后的横笔写作向右上的斜笔。小篆中没有这种笔形,隶书中开始出现,但还没有完全成熟。到楷书阶段,提笔才逐渐成熟。
提笔的形成应该是受到草书和行书的影响,将左部构件的最后一笔向右上方向运笔,更方便去书写右部的构件,并且也节省了空间,使左右两个部分更加地协调,也便于书写。而且提笔也只能成熟于楷书阶段。隶书呈扁方形,字的左右跨度较大,左右两个构件之间没有明确的面积分割,左构件有充足的书写空间。到了楷书阶段,楷书的字形呈正方形,而且左边的构件往往要让位于右边的构件,这就导致要将左构件的横笔改成斜笔向上的笔画,以节省空间。改成提笔的书写方法与改成点笔的书写方法相比,能较好地保留左部构件的区别度,而且可以体现构件之间的相互呼应,使整字字形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魏晋时期的用字中那些在楷字中常作提的笔画,出现了横、提混用的现象。但总体来说出现提笔的字样不多,多数笔画是介于横与提之间,略有向上的笔势。如“地”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84·20576)、“国”作(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9·20541)、“到”作(流沙坠简·簿书类40·20151)等。
“水”在左边作为构件的时候,通常写作“氵”,最后一笔写作提笔。在魏晋时期的用字中“氵”的最后一提笔,还没有固定。如“酒”作(孔32.2·20798)、也写作(流沙坠简·杂事类3·20378),“沙”作(孔纸27.6·20752)、也写作(流沙坠简·戍役类9·20226)等。从这些字样来看,“氵”的最后一提笔,在有的字中已经形成,有的字中出现了向上的笔势,但还没有完全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提笔,在另外一些隶意较浓的字中,还写作短横。
从以上字形可以看出,提笔在魏晋南北朝简牍材料中形态也未完全固定,出现了楷书中标准形态的提笔,也有与横笔、点笔混用的情况。
一般认为,考察字体有三个要素:笔形、结构、体势。[24]笔形即笔画的形态,是书写汉字的最小单位,是组成构件甚至整字的基础材料。笔形的变化可以引起结构的变化,也可以引起字体的变化。在整个汉字形态演变的过程中,笔形的变化发展始终起着先导的作用。笔画的笔形是判定一种字体或者考察一种字体发展程度的最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从笔画层面来看,魏晋时期的汉字明显带有由隶书走向楷书的过渡形态,甚至有些笔画表现出行书中的形态。隶书阶段没有、楷书阶段特有的提笔在这一时期已有使用,隶书阶段特征明显的横笔在这一时期的文字材料中已经逐步摆脱了“蚕头燕尾”的特征。
本书也考察了同时期的石刻材料,在魏晋南北朝石刻楷字中,楷书的基本笔画已经出现,但是还有部分笔画保留有明显的隶书风格,过渡时期的特征明显。因此,魏晋南北朝石刻文字类型在笔画笔形、笔画使用等很多方面还很不规范,不稳定性还普遍存在。[25]
在魏晋时期的社会用字实物中,这些笔画都呈现出各自在动态变化过程的特有形态。从字体角度来说,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简牍材料处在由隶书向楷书过渡阶段,或者说是隶书与楷书的形态特征同时出现在一个字样中,所以本书将这一时期的文字称为“隶楷”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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