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概念与作用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2.税收的作用
税收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维护国家政权和国家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①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其收入的稳定;二是税收的按年、按季、按月征收,均匀入库,有利于财力调度,满足日常财政支出;三是税收的税源十分广泛,多税种、多税目、多层次、全方位的课税制度,能从多方面筹集财政收入。
②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改变社会财富分配状况,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从而达到调节经济运行的目的,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③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有赖于税收的存在。同时,税收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力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从而达到巩固国家政权的政治目的。
④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任何国家对本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个人都拥有税收管辖权,这是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特征。
①强制性。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凭借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②无偿性。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将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原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也不再直接偿还给原来的纳税人。
③固定性。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征收对象、税目、税率、纳税义务人、计算纳税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规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适用期限,是国家的一种固定的连续性收入。
(三)税收的分类
我国对税收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通常有以下几种主要分类方法: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www.xing528.com)
①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和劳动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额包括两种,一是商品流转额,即商品交易的金额或数量;二是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我国现行的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②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以纳税人的各种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所得税类税收属于终端税种,它体现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即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所得税类税收的特点是:征税对象不是一般收入,而是总收入减除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征税数额受成本、费用、利润高低的影响较大。现阶段我国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③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财产税类税收的特点是:税收负担与财产价值、数量关系密切,体现调节财富、合理分配的原则。我国现行的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④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其特点是:税负高低与资源级差收益水平关系密切,征税范围的选择比较灵活。
⑤行为税也称特定行为目的税。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其特点是:征税的选择性较为明显,税种较多,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包括: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①工商税类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该类税收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
②关税类是国家授权海关以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主要包括:进出口关税、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位税。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①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者地方政府征税后全部划解中央,由中央所有和支配的税收。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②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等。
③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①从价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②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一般采用定额税率,如我国现行的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和黄酒的计税等。
③复合税对征税对象采取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如对卷烟、白酒征收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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