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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少年司法实践:保护为主,刑罚为例外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美国少年法从立法上有严罚化的趋势,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这种严罚并未整体贯彻,相对而言,对少年的处置仍然以保护为主,刑罚为例外。没有16岁以下的少年被移送成人刑事法院受审。虽然少年移送刑事法院的比例有所提高,但受刑事处分的少年最终被判处严厉刑罚的比例却逐渐减少,表明少年法院的严罚倾向只是相对的。这表明,虽然对少年的刑事处分适用较少,但非行少年却被其他隐蔽性机构所控制。

美国少年司法实践:保护为主,刑罚为例外

虽然美国少年法从立法上有严罚化的趋势,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这种严罚并未整体贯彻,相对而言,对少年的处置仍然以保护为主,刑罚为例外。而且刑罚的适用,以非监禁刑为主,强调行政部门的福利功能与社会的支持。家庭、福利机构、学校、社区等,整合利用各系统的专业机构和资源,对少年提供不同层面的支持。多元化的处遇尽量将少年转出成人司法体系之外,将刑罚作为最后的手段。

(一)2000年和2008年少年法院处置非行少年的结果

表4-1 2000年和2008年少年法院处置非行少年的结果[80]

续表

2000年,移送成人刑事法院的非行少年只占所有非行少年案件的0.6%,其中16岁的占0.7%,17岁及以上占1.7%;2008年,移送成人刑事法院的非行少年只占所有案件的1%,其中16岁的占1%,17岁及以上的占1.4%。没有16岁以下的少年被移送成人刑事法院受审。从移送比例来看,2008年较2000年有所提升,表明受刑事处分的少年有所增多,体现出严罚的倾向。

(二)1990—2009年州立监狱中18岁以下的少年囚犯的人数(www.xing528.com)

表4-.1990—2009年州立监狱中18岁以下的少年囚犯的人数[81]

续表

从表中来看,被判处监禁的少年人数,1995—2005年间,呈逐渐减少的状态,2008年、2009年才略有上升,但与90年代相比,几乎减少三分之一,表明监狱的使用率正逐渐降低。虽然少年移送刑事法院的比例有所提高,但受刑事处分的少年最终被判处严厉刑罚的比例却逐渐减少,表明少年法院的严罚倾向只是相对的。

(三)少年在各类治疗、矫治机构中的总体人次比率

在少年监禁人数减少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少年被置身于社会控制的隐蔽体系——私营的精神健康和药物依赖机构中。20世纪90年代中期,每1万名18周岁以下的少年在各类治疗、矫治机构中的总体人次比率为:精神健康机构37.4%;私立矫治机构24.8%;公立矫治机构23.1%;儿童福利机构8.4%;监狱2.0%;反物品滥用机构4.3%。[82]精神健康机构已经成为人次比率最高的机构,私立矫治机构超过公立矫治机构排名第二,儿童福利机构和反物品滥用机构的使用率远远在后,而监狱的使用率则相当低。这表明,虽然对少年的刑事处分适用较少,但非行少年却被其他隐蔽性机构所控制。真正保护性的儿童福利机构并未发挥太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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