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原则,巩固公司的财务基础,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各国公司法均将“无盈不分,无利不分;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作为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必须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1.公司利润应依法纳税原则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对其经营所获得的利润,应首先依法向国家缴纳所得税。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公司对其年度利润,一定要先向国家缴纳所得税,否则,便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利润应依法提取公积金原则
公司要对其利润进行分配,不但首先要依法纳税,而且在税后还应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的公积金依法必须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需要说明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如果没有依法提取公积金,而进行利润分配的,必须将违法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3.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原则(www.xing528.com)
如果公司的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依法还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这是我国公司法的强行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擅自在公司弥补亏损之前分配利润的,也必须依法将违法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无盈不分的原则
无盈不分是各国公司法的共同规定,也是我国公司利润分配的法定原则之一。拥有一定的利润是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的前提条件。公司当年无利润时,则不得给股东分配,禁止从公司资本中支付股利。如果允许无税后利润而分配股利,就会导致公司资本在实质上的减少,损害公司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所以,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派股利。
5.按比例分配的原则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对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除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一般应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一般则应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分配利润时,必须遵守这一原则,否则,利润分配就失去其应有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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