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的成文公司法都明示或包含了一些基本原则,借以体现其基本价值观念。从功能来看,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司法律规范的高度抽象和概括,是公司法的性质、目的、任务和方法的综合体现,在公司法体系中起凝聚和统帅作用,在公司立法中起依据和准则作用,在公司执法中起指导和制约作用。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设立、变更和终止以及其他对内对外活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它是克服公司立法局限性的重要工具,是贯穿于公司运行始终、调整公司内外部关系的根本准则。它对公司的对内对外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必须符合它的要求,否则便没有相应的约束力。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由公司法的本质决定的。所以,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也不完全相同。但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公司发展实践的高度总结和经验概括。因而,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在国际上又有一定的通用性。确认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既应充分考虑中国公司实践的具体情况,又要尽量与国际惯例靠拢。(www.xing528.com)
从法理上讲,确定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应综合考虑以下八个因素:(1)公司立法的指导思想;(2)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3)公司运营的基本规律;(4)繁荣我国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5)准则的根本性;(6)效力贯彻的始终性;(7)内容的特有性;(8)对公司立法、司法活动的普遍指导意义。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我们认为,我国应将以下五个原则确定为公司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股东、公司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2)有限责任原则;(3)股权平等原则;(4)公司内部权力合理配置原则;(5)公司职工民主管理原则。这五项原则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都是我国公司法所应奉行的基本原则。我国公司法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保障和指导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真正发挥公司法的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