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开放日里,听了一位老师的数学课,讲的是“乘法分配律”,这部分知识是教学中的难点,很多孩子掌握不好。
老师是这样导入的:请同学们听一段广播(事先安排好一位同学口述:内容大概是爸爸妈妈为“我”做这做那,最后一句是“我爱爸爸,我爱妈妈,我爱爸爸妈妈”。)然后问:这段中哪句话最能表现我和爸爸妈妈的感情深,从而引出“我爱爸爸,我爱妈妈,我爱爸爸妈妈”这句话,继而引出乘法分配律,让孩子们感受乘法分配律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形式。
一节课,学生们一直在找“爸爸”,“妈妈”,“我”。如12*5+12*8=12*(5+8),就可以说成:我(12)爱(*)爸爸(5)加我(12)爱(*)妈妈(8),等于我(12)爱(*)爸爸和妈妈(5+8)。
应该说,老师的初衷是好的,把抽象的公式形象化,利于学生掌握规律。结果,出现了很多问题:学生过于投入,竟然提出“我”的数字不该比“爸爸妈妈”的数字大;而且当出现:6*11+11*14这种形式的算式时,学生按要求找出来的是“妈妈爱我,我爱爸爸”等于什么呢?一部分孩子思维开始混乱!
听课后,我一直在思考,这节课的问题出在哪儿:(www.xing528.com)
1.老师所找的数学与生活的切入点不妥:数学来源于生活,但仍是生活中的“数学”,把文学语言的表述与数学的规律硬扯在一起,实在牵强。
2.没有适时从形象思维中跳出来:数学就是要培养孩子的逻辑思维能力,适当的形象材料能帮助孩子理解抽象的东西,但不能一直停留在“形象”里不能自拔,否则,孩子出现思维的混乱是在所难免的。
3.这句话找得也不合适,老师没有从本质上抓住乘法分配律的规律,一味地简单套用这种死格式,不但不能使孩子们掌握乘法分配律的规律,反而会禁锢孩子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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