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萍
走进课堂,尤其是公开课的课堂,我们经常看到:学生爱说了,敢动了。经常听到老师说:“不用举手,会的就自己站起来说。”“没关系,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于是,孩子的手臂好像一下子变长了,声音变响了,有的敢站到椅子上,个别的竟跳到了桌子上,为争论一个问题可以不顾同学的感受……老师声嘶力竭,却着实地快乐着:瞧瞧,我没有以权威压制学生,我给他们带来了自由,我的学生个性多张扬!
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发展作为一种开放的生成性的动态过程,不是外在的,也不是自发的。人的发展只有在人的各种关系与活动中才能实现。在大力张扬学生个性的同时,必须确立“共生性”人学观:每个人都是由他与其他人的关系所构成的。每个人都是按自己的愿望、目的与价值从所在关系中创造自己,按自己的意愿对他所属的关系作出自我选择,进行自我建构。胡塞尔的现象学和梅洛·庞帝的存在主义都提出以交互主体、主体间性来取代个体主体性。胡塞尔认为每个人都是一个“自我”,这些“自我”拥有一个共同世界,世界既是我的,也是你的、他的,“自我”与“他我”通过拥有共同世界而形成一个共同体,单一的主体性也因之而过渡到主体间性。当代法国著名哲学家列维纳斯则是从一种伦理学的角度来考察人与人的关系。他认为主体间性是建立在对他人负责的伦理关系基础之上的,他把每个人的主体性看成是一种责任——对他人负责。(www.xing528.com)
“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这是教学活动的一条基本规律。课堂不仅是知识传递的殿堂,更是人性养育的圣殿。教学过程如果不能成为学生道德提升和人格发展的过程,这是教学的最大失职。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关注和引导学生的道德表现和道德发展,这样,学生在学科知识增长的同时,也不断发展与健全自己的人格,学会倾听、学会对话、学会尊重、学会理解、学会分享、学会换位思考,变得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责任感,变得越来越有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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