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肖友梅先生在蔡元培先生的支持下,创办了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他首度聘请了外籍的专业声乐教师以及国外留学归来的赵梅伯、周淑安等,专业美声的教学由此正式拉开帷幕。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以下简称上海国立音专)的教师们在肖友梅先生的影响下,致力于“声乐教学民族化”。赵梅伯曾说:“中国人只有发展了属于自己的民族音乐,才能与世界各国相抗衡。”上海音专为中国声乐教育事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如周小燕、斯义桂等。这个时期,美声在中国开始得到重视。随着西洋唱法在中国的逐渐推广,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
1956年,李劫夫在沈阳音乐学院成立“民族演唱班”,在教学上,采用声乐教师教授发声训练,并以京剧和河北梆子为基础,现代民族声乐的教学就此展开。1957年,发生了中国民族声乐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大事件——全国声乐教学会议在首都北京召开。会议讨论了“音乐院校声乐教学大纲”总则,解决了唱法问题的争论,提出民族唱法借鉴西洋美声唱法的呼吸方式,同时保持原有的民族声乐特点,西洋美声与中国民族唱法之间应该是互相学习与补充的关系。这一时期,中国民族的声乐教学体系初现端倪。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进入相融阶段。1958年,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相继成立了民族声乐系和民族班,王品素教授成为上海音乐学院第一批教授民族声乐的教师。王教授师从斯义桂教授研习美声,她在民族声乐教学中采用一边学一边教的方式,培养了何纪光、才旦卓玛等一批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民族歌唱家。1964年,中国音乐学院成立,汤雪耕为第一任民族声乐系系主任。学院要求声乐教师至少掌握一种传统声乐的演唱,重视戏曲、曲艺等传统民族声乐的学习,力求在民族唱法基础上融合美声的精华,开启民族声乐教学的新思路。(www.xing528.com)
综合上述,我国现代民族声乐既继承和发展了传统声乐,又借鉴了美声的声乐形式,不同于西洋美声,是符合中国特有的文化审美,又被国人所喜欢和接受的一种新的声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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