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琵琶为伴奏乐器的曲艺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据目前掌握的材料可知,其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元代。诗人瞿佑在《汴梁怀古》一诗中描写道:
歌舞楼台事可夸,昔年曾此擅繁华。
尚余艮岳排花苍昊,那得神霄隔紫霞。
废苑草荒堪牧马,长沟柳老不藏鸦。
陌头盲女无愁恨,能拨琵琶说赵家。(www.xing528.com)
诗中将昔日汴梁之繁华与当时之凋敝做对比,从中可以看出战争给曾经繁华的宋都城汴梁带来的劫难。但这也没有能够完全泯灭其文化上的成就,昔日以琵琶伴奏说唱赵宋王朝故事的表演形式依然能在此地见到。由此可以看出其存在的历史悠久及顽强的生命力。
关于这种琵琶弹唱表演形式的记载并非仅上文一条。《元典章•刑部条》的禁令中也有相关记载:“在都(今北京)唱琵琶词、货郎儿人等,聚集人众,充塞街市……拟合禁断。”明代依然有对于这种弹唱形式的记载。明田汝成在其《西湖游览志余》中记述道:“杭州男女瞽者,多学琵琶,唱古今小说、平话,以觅衣食,谓之‘陶真’。大抵说宋时事,盖汴京遗俗也。”田艺蘅在其《留青日札》中也提到这种表演形式:“杭州盲女即宋陌头盲女之流。自幼学习小说、词曲,弹琵琶为生。”这种在明代之杭州弹琵琶说唱故事的形式更应当是宋元汴梁地区表现形式流传至江南地区的结果。只不过在南方,它获得了“陶真”这个新的称谓,并通过明清时期的发展,最终形成流行于南方地区的弹词,而与北方的宋元琵琶词的称谓失去了联系。但从典型的表演形式来看,南北方此类表演形式的内在联系还是无法否认的。
这种以琵琶伴奏说唱长篇故事的曲艺形式虽在明末及清代的文献中鲜有出现,但通过万历年间的《金瓶梅词话》依然可以追寻到它的身影。在其第六十一回中,出现了申二姐拿着琵琶弹唱小词儿的表演形式,唱的正是俗曲【罗江怨】。这和同山东搭界的豫东商丘地区留存至今的琵琶词所使用的伴奏乐器、演唱曲牌以及表演形式的称谓均是一致的。此外,河南还依然保留着一种用二弦琵琶弹唱的琵琶词。这种琵琶尺寸较小,呈柳叶形,在民间又被称为土琵琶。清代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曾提到过这种琵琶:“弦索之形,较琵琶瘦小,与女郎之纤体最宜。”它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被表现力更为丰富的四弦琵琶和三弦取代,因此目前极为罕见,仅在极个别的曲艺(琵琶词)、戏曲(二夹弦)中作为伴奏乐器。
从唱腔来看,琵琶词早期主要以【梅花落】【太平歌】【剪靛花】【呀呀呦】等俗曲类曲牌为主,且主要是清初以来流行的俗曲,演唱时常伴有帮腔,但后来已向板腔体过渡,发展出【慢板】【快板】等不同的板式,帮腔的形式也逐渐取消,从而与明清时期的俗曲演唱联系全无。但这是衍变、发展的结果。如果细梳其发展历史,不难看出明清俗曲作为其母体的内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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