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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曲与俗曲:明代中后期的音乐形态转变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明万历十二年折本《销释大乘宝卷》的“大乘祖品第十三”中包含这一带过曲,具体连缀形式为:———。这也充分说明了明代中后期是北曲类型向俗曲类型过渡的一个重要时期,且俗曲类型之典型的八句三段体形式已经出现。至于它的文辞格律形式究竟是在哪种文学、宗教或音乐体裁之中率先被稳定和确立下来的,尚待新材料的出现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北曲与俗曲:明代中后期的音乐形态转变

明代宝卷中还存在“带过曲”中包含【耍孩儿】的实例。例如,明万历十二年(1584)折本《销释大乘宝卷》的“大乘祖品第十三”中包含【耍孩儿后带侧郎儿】这一带过曲,具体连缀形式为:【耍孩儿】—【侧郎儿】—【耍孩儿】—【侧郎儿】。其中的两支【耍孩儿】从字面看均为九句体,由于其中的第六句被反复一次,因此实为八句。该曲牌的前三句构成第一词段,均为“四字+三字”词逗的七言句。最后两句构成第三词段,其中第一句为“三字+四字”分逗的七言句,最后一句为四言句。由其文辞格律可知,此带过曲中的【耍孩儿】实属兼具北曲类型【耍孩儿】和俗曲类型【耍孩儿】两者特征的中间形态。

此外,明折本《消释禅关直指宝卷》的“空光莲意宽深品第十六”包含【耍孩儿后带侧郎儿】,它是由一支【耍孩儿】接一支【侧郎儿】,再反复一次形成的,实际共包含【耍孩儿】两支,均为八句体,其中第八句均为四字句,与上文分析的【耍孩儿带侧郎儿】一致,但和最后两句均采取“三字+四字”分逗的俗曲类型【耍孩儿】典型形式略有差别,而和北曲类型【耍孩儿】最后两句常见的四字格式一致。因此,这一带过曲实例也属于北曲类型【耍孩儿】与俗曲系统之【耍孩儿】的中间形态。

通过笔者对于目前所能收集到的宝卷珍本的系统梳理可以看出,在明代的宝卷之中,八句三段体之俗曲类型的【耍孩儿】已经被大量运用,而真正的北曲系统【耍孩儿】虽依然存在,但使用比例却甚小,此外该时期还存在多种兼具北曲类型和俗曲类型特征的【耍孩儿】。这也充分说明了明代中后期是北曲类型【耍孩儿】向俗曲类型过渡的一个重要时期,且俗曲类型之典型的八句三段体形式已经出现。(www.xing528.com)

关于宝卷中存在【耍孩儿】的多种变体的原因,笔者分析后认为,一方面宝卷乃大部头作品,在创作的难度上远比单只曲牌大得多,因此不能严谨处理每一个细节;另一方面宝卷的编订者虽然在教派中已属识文断字之人,但相对于真正的文人雅士来说,他们的文学功底明显薄弱,对于曲牌文辞格律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必然有限,因此打破曲牌文辞格律的实例也必然更多。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对于格律的打破仅是在遵守整体规律基础上的偶然事件,而非再造一种新的格律,【耍孩儿】文辞格律的基本特征并不能被掩盖。笔者依然能够迅速判断出这一类运用于宝卷的【耍孩儿】属于俗曲类型,而不是另一种格律的【耍孩儿】。

由此看来,八句三段体的俗曲类型【耍孩儿】最早在明代宝卷中既已出现。从明代宝卷所常用的【驻云飞】【黄莺儿】【清江引】等俗曲曲牌看,它们应当都是教派宝卷为吸引信众而积极吸收民间流行之俗曲、时调的结果。况且在明代的多部文献中均记述了【耍孩儿】作为时尚小令的受欢迎程度和流传、兴盛程度。因此明代宝卷中的【耍孩儿】极有可能即是吸收民间流行的时尚小令的结果。但由于笔者至今尚未找到俗曲类型【耍孩儿】的作品实例,因此无法判断其八句三段体之格律特征是在民间俗曲中早已确立的,还是在被民间教派宝卷吸收之后经过改造而形成的,因此提出阶段性的结论:明代宝卷是孕育俗曲类型【耍孩儿】的重要场域,也是保存和传承它的重要渠道和途径。至于它的文辞格律形式究竟是在哪种文学、宗教音乐体裁之中率先被稳定和确立下来的,尚待新材料的出现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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