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图4-32 延伸方式修剪对象不延伸:不延伸边界修剪对象。只修剪与剪切边相交的对象。图4-34 窗交选择修剪对象被选择的对象可以互为边界和被修剪对象,此时系统会在选择的对象中自动判断边界,如图4-34所示。
【执行方式】
命令行:TRIM
菜单:修改→修剪
工具条:修改→修剪
【操作步骤】
命令:TRIM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全部选择>:(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并按回车键,或者按回车键选择所有显示的对象)
按回车键结束对象选择,系统提示: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选项说明】
在选择对象时,如果按住Shift键,系统就自动将“修剪”命令转换成“延伸”命令,“延伸”命令将在下节介绍。(www.xing528.com)
选择“边”选项时,可以选择对象的修剪方式:
(1)延伸(E):延伸边界进行修剪。在此方式下,如果剪切边没有与要修剪的对象相交,系统会延伸剪切边直至与对象相交,然后再修剪,如图4-32所示。
图4-32 延伸方式修剪对象
(2)不延伸(N):不延伸边界修剪对象。只修剪与剪切边相交的对象。
选择“栏选(F)”选项时,系统以栏选的方式选择被修剪对象,如图4-33所示。
图4-33 栏选修剪对象
选择“窗交(C)”选项时,系统以栏选的方式选择被修剪对象,如图4-34所示。
图4-34 窗交选择修剪对象
被选择的对象可以互为边界和被修剪对象,此时系统会在选择的对象中自动判断边界,如图4-3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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