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业主具体的监督措施有:组建特派工作组或特派员进驻工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工程项目门户,及时把握工程进展中的相关情况;对承包方的支付进行审核、控制;对代建人的工作潜力进行研究,并据此制定代建人的工作标准,并监督该标准的贯彻执行。事实上,在传统的按合同支付的情况下,即不考虑激励,委托人、项目业主总试图通过加强对代理人,代建人的监督,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障碍,来促进代理人努力工作。
现代项目管理中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即工程项目业主与代建人的关系实际上经常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即由于工程项目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工程项目业主无法在事前对代建人行为进行实时的观察和监督,同时由于代建人业绩指标的可计量程度低等原因,项目业主也无法在事后对代建人的行为后果进行准确的评价和控制。这样一方面,项目业主在与代建人签订代建合同时就必须考虑到如何减弱合同关系的信息不对称性和提高代理人行为的可观测性;另一方面在代建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要加强监督,以减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加强对代建人的控制。业主具体的监督措施有:组建特派工作组或特派员进驻工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工程项目门户,及时把握工程进展中的相关情况;对承包方的支付进行审核、控制;对代建人的工作潜力进行研究,并据此制定代建人的工作标准,并监督该标准的贯彻执行。
事实上,在传统的按合同支付的情况下,即不考虑激励,委托人、项目业主总试图通过加强对代理人,代建人的监督,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障碍,来促进代理人努力工作。这方法对提高监督效率固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除了需要付出相应的监督成本以外,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现实世界里,并不一定在所有场合,均按照通常的逻辑:委托人掌握代理人的信息越充分,对代理人的监督越严格,代理人付出的努力程度就越高,这仅是一种线性思维。理论研究和实践告诉我们,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固然重要,但其不是万能的,有必要辅以激励等其他管理手段,以调动代理人、代建人工作的努力程度。(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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