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设工程合同的计价方式,常将合同分为基于价格和基于成本的2类5种合同。
1.基于价格的合同及其管理特点
基于价格的合同,采用的价格是在工程实施之前确定的,业主所承担的风险较小,而承包商则必须承担实际成本大于合同价格的风险。这种合同又分为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2种。
(1)总价合同。它的衍生形式有:调值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和管理费总价合同等。用得最多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全部费用一笔包死的合同。这种合同要求工程内涵清晰,设计图纸完整,项目工作范围及工程计量依据确切,否则风险较大。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这种合同应用得较多,如在一些以“交钥匙”方式交付的工业项目中经常采用这种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业主在招标时只提供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就要求承包人以固定总价的方式承包。由于初步设计无法提供比较精确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清单,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量和价格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的报价一般也会较高。FIDIC的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就采用了固定总价合同。这种合同的优点是业主方在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量小,风险也小,但当工程出现工程变更时,对于工程总价和工期是否进行调整,或如何调整,双方可能会产生矛盾和纠纷。
(2)单价合同。一般是指工程单价规定,合同中的工程量为参考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的合同。但在一些合同中,如FIDIC施工合同条件和我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中规定,承包人所报的单价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可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这种称为可调单价合同。总体而言,单价合同要求设计图纸较完整,对业主和承包人而言,风险分配比较合理。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方需要投入较多的管理力量,对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或计量复核,对与工程价格相关的物价进行核实。
2.基于成本的合同及其管理特点
基于成本的合同分为下列3种。
(1)实际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这是一类实报实销外加固定费用(酬金)的合同。这种合同可适用于工程内容尚不十分确定的情况,其衍生形式有:
1)实际成本加百分率合同。这种合同的基本特点是以工程实际成本加上实际成本的百分数作为付给承包商的酬金。
2)实际成本加奖金合同。这种合同的基本特点是以工程实际成本,加上一笔奖金来确定承包商应得的酬金,并当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时,奖金适当增加;并当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时,奖金适当减少。(www.xing528.com)
(2)目标价格激励合同。这类合同由双方商定一个目标价格,若最后结果超过这一目标价,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若最后结果低于这一目标价,则节约部分承发包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分享。
(3)限定最高价格合同。这类合同由双方商定一个最高价格,或称封顶价格,由承包方保证不超过这一价格。若超过此价格,超过部分由承包方负担;若低于此价格,节约部分按某一比例由承发包双方共享。这种合同发包方不存在风险,而对承包方的约束力较大。
基于成本的合同的价格在工程实施之前往往是无法确定的,必须等到工程实施完成后,由实际的工程成本来决定,业主要承担工程成本的风险,而承包人要承担的风险与基于价格的合同相比要小得多。同时,为保证承包人经济合理地使用各种资源和有效地组织施工,业主要投入较多的力量对承包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3.不同类型合同与工程交易方式的匹配分析
根据交易经济学原理,为降低工程交易成本,不同合同类型应与不同的工程项目交易方式/工程发包方式相匹配。根据国内外有关资料分析,上述5类合同与工程交易方式/工程发包方式相匹配的情况列于表8-1。当然,选择合同类型是十分复杂的事情,具体选择何种工程项目交易方式,以及采用与此相应的合同类型,还得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包括工程内部属性、外部属性、业主方的建设管理能力和偏好,以及工程建设环境等,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后,才能进行决策。
表8-1 合同类型与工程发包模式的匹配的关系
续表
注 1.表中“★”表示匹配;“△”表示较匹配;“-”表示不常用;“×”表示不匹配。
2.表中相匹配分析仅适合于项目风险一般、工期不太长的情况。
3.表中DBB、GC、DB、DP、EPC为工程承包类发包模式,其他为管理承包服务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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