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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工程项目信用保证结构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信用保证的设计是与项目风险特征相关的,项目贷款风险一般随着项目的竣工和经营而逐渐降低,并且项目风险在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其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因此信用保证方式也应有所不同。而若项目成本超支,不能达到商业完工标准,则要求投资者以担保存款或备用信用证的方式提供完工担保,直至工程项目达到商业完工标准,此后项目担保金额可逐步降低。显然,不同阶段提供的不同形式的担保即形成了工程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

分析工程项目信用保证结构

信用保证是债务资金提供者提供资金的前提条件,尤其是在工程经济强度不是很强或项目风险比较高的情况下。信用保证的设计是与项目风险特征相关的,项目贷款风险一般随着项目的竣工和经营而逐渐降低,并且项目风险在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其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因此信用保证方式也应有所不同。

在工程项目建设阶段,项目风险是最高的,一旦项目建设完全失败,债务资金提供者将“血本无归”,因此在项目建设阶段,债务资金提供者要求投资者承担全部的债务承购责任,即以投资者的全部资产或其他第三方保证人的资产作为贷款的物权担保。而若项目成本超支,不能达到商业完工标准,则要求投资者以担保存款或备用信用证的方式提供完工担保,直至工程项目达到商业完工标准,此后项目担保金额可逐步降低。在项目生产经营阶段,债务资金提供者比较关注项目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或可归结为现金流量风险。在有限追索或无追索的融资情况下,债务资金提供者会要求投资者提供缺额资金担保协议,或要求项目投资者/项目公司与项目产品/服务的购买者达成“照付不议”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如采用契约型非法人式投资结构时,由于投资者之间的资金实力不一致,债务资金提供者还要求投资者之间提供交叉担保。在以政府特许权为基础的项目融资中,债务资金提供者可能还要求项目所在国政府提供意向性担保,即安慰信或支持信(Letter of Comfort),意向性担保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从债务资金提供者的角度,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为意向性担保体现了项目所在国政府的信用。(www.xing528.com)

显然,不同阶段提供的不同形式的担保即形成了工程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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