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B模式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市场情况,科学组织分标,充分利用竞争机制,降低合同价,选择专业承包人。对于大中型工程项目,合理分标后,可使每个标的规模相对较小,使满足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增加,可提高工程招标的竞争性,促使工程整体的合同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将其单独分标后,也有利于业主直接选择优秀的专业化承包人,避免由于分包而增加委托代理链,以及业主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控制难度增加的不利局面。
(2)在DBB模式下,一般承发包合同较多,业主的协调管理工作量大,交易费用较大。业主要组织多次工程招标,并与多个承包商签约。显然,工程合同增加后,管理界面复杂,合同管理中的沟通、协调工作量大,而且分标的数量越多,协调工作量越大,交易费用也越高,并对业主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
(3)DBB模式对业主方的管理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采用DBB模式一般不仅是交易费用高,而且要求业主方有较高的驾驭建设市场和工程技术的能力,以及组织、协调、决策等方面的能力。如,合理分标的前提是要对工程技术的特点有充分的把握,同时对建设市场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根据工程特点,对工程进行合理分标,并在建设市场上找到相应的承包商。又如,施工合同分多后,对排除标段间的施工干扰、不同标段间进度和资源供应等方面的协调提出较高的要求,若业主方缺乏这种管理和协调能力,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合同纠纷和争端将会大量出现。(www.xing528.com)
(4)DBB模式要求工程项目各部分相对独立或能组织独立施工。各标段相对独立,即内在依赖性弱,是减少标段间施工干扰的基本条件,而标段间相互施工干扰对工程交易费用的增加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一般内在联系紧密的工程项目,不宜采用DBB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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