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直接投资融资是资金提供者即投资者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直接向工程项目投入股本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从实践来看,投资者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有合资、合作、合伙、独资等。
1.合资
在合资开发经营项目的方式下,投资者一般首先会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所在国法律,通过签订协议成立一家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股权式合资企业,然后由该合资企业向工程项目注入资本金。投资者除以资金作为投资股本外,亦可以设备、厂房、技术、专利等有形或无形资产折价作为投资股本。投资者共同出资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并按股份额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同时根据所签订的协议和章程,建立合资企业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共同管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在我国,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的上限有一定的限制(各国法律规定不同),且股份不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出售,也不得任意转让;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的上限没有限制,其股份必须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且社会公众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自由转让,众多的社会中小股东不担任合资企业的管理者,一般通过股东大会参与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
2.合作
在合作开发经营项目的方式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签署协议或合同规定各方在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与合资投资方式不同的是,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权,或者虽然折算成股权,但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债务分担及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可不按投资的股权状况来决定,而是按照协议或合同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或承担风险,投资者之间不承担共同的和连带的责任。投资各方在合作开发、建设和经营项目的过程中,既可以组成松散的合作联合体,也可以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一般而言,若投资各方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通常会采用董事会管理制,即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并任命总经理负责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经营管理;若投资各方采用松散的联合体组织形式,通常采用联合管理制。所谓联合管理制是指投资各方选派代表组成统一的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而项目的日常管理由联合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项目经理负责。当然,项目经理可以由其中一个投资者担任,也可以由投资者合资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担任,还可以由一个独立的、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担任。
3.合伙(https://www.xing528.com)
合伙投资也是投资者直接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所谓合伙投资,是指2个及2个以上的合伙投资者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开发建设和经营一个工程项目,并共享项目收益、共担项目风险和对合伙投资项目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投资者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合伙投资者可以依法组建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项目,但合伙企业并不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合伙投资与合作投资最大的区别在于投资各方对项目债务的承担责任和投资项目的目的上。具体而言,就合伙投资方式中,投资者之间对项目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投资者对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执行权利,每一个合伙投资者都是其他投资者的代理人,合伙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利润;而在合作投资方式中,投资者之间是独立的,没有一个投资者可以作为其他投资者的代理人,并且每一个投资者对项目其他投资者的债务不承担全面的和连带的责任,其投资的目的可能不仅仅是获取利润,还可能是获取项目的一定比例的产品。
4.独资
独资就是由一个投资者(政府、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独立出资开发建设某一工程项目,拥有工程项目百分之百的资产所有权。该投资者独自享有工程项目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项目风险。在实践中,投资者若是政府或企业法人,为了隔离项目与原有经济实体的风险,常常会设立一个子公司,通过子公司向项目注入股本资金。
从资金融入者的角度来说,由于利用直接投资融入的资金是工程项目的股本资金,故存在着有利于改善项目的财务状况和降低项目的财务风险,有利于利用投资者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尽快地形成生产能力等好处,但是同时也存在着资金成本较高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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