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关系激励的实质,是委托人设计一个激励合同,以诱使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
1.委托代理关系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原理
工程项目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的目的是在一定的环境下,利用合同及有效的监督管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工程项目的工期、费用和质量安全方面的目标。
(1)激励约束的含义与关系。激励是机制设计者(委托人)诱使拥有私人信息的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出符合委托人目标的行动。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得机制设计者不知道代理人的私人信息,不完全了解代理人的行为模式,因此有必要进行激励。激励也可视为让代理人真实地公布(或表现)其私人信息的手段。约束则是一种负激励或反向激励。在激励约束机制设计中,为了克服代理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消极怠工,除了激励机制之外,还需要有必要的监督制度,基本的惩罚制度,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在调动代理人积极性方面,激励与约束机制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原理。由于委托人不能直接观测到代理人选择了什么行动,能观测到的只是另一些变量,这些变量是由代理人和一些其他的外生随机因素决定的。因此,委托人需要设计出一个机制,使代理人的利益与委托人利益尽可能一致,从而使代理人的主观努力完全符合或比较符合委托人的利益,以达到激励相容。
假设E表示承包人的某种行为选择,该行为通常指承包人的努力水平;R表示业主的利益;θ表示不受承包人和业主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称为自然状态;U表示业主的利益;S表示业主支付给承包人的报酬。虽然业主的利益由承包人的努力程度和其他一些不可预知的外生随机变量共同决定,但一般而言,承包人所付出的努力越多,业主收到高收益的可能性就越大,二者呈高度正相关关系。业主利益可表示为,
在自然状态θ下,设R和E为凹函数,则有∂R/∂E>0,∂2 R/∂2 E<0。
设业主付给承包人的报酬为S,S是承包商的利润p的函数,且∂S/∂π>0,同时,承包人的利润p是承包人努力水平E和θ的函数,因此,S也是E的函数。但是在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由于θ的不可观测,E就不能直接根据结果推断出来。因此,业主无法按E给承包人付报酬。这时业主付给承包人的报酬S就会建立在其收益R的基础上,即
也就是说,业主得到的收益越多,承包人就可能已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因此承包人得到的报酬就越多。承包人付出的努力可以得到报酬S,而这些报酬必须消耗一定的体力与脑力,将承包人通过付出努力E来换取报酬所需要的成本记为C,从而有
设C为E的凸函数,有∂C/∂E>0,∂2C/∂2 E>0。这时,承包人的净收益IC为
业主的利润用IO表示,则有,
业主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即max IO。
对承包人来说,愿意接受该工程的条件是:从该工程中得到的净收益大于不接受该工程而所得到的最大利益。而承包人不接受该工程所能够得到的最大收益由他面临的其他市场机会决定,可称为保留效益,用U表示。只有当(www.xing528.com)
承包人才愿意接受该工程。这是激励设计的第一个约束条件,称为“参与约束”。在承包人愿意接受工程的前提条件下,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业主当然希望付给承包人的报酬越少越好,因此,业主付给承包人的报酬当且仅当式(2-13)取等号,即
这样,由式(2-12)可知,业主的最大化利润应为
根据上述利润公式,可以求出实现业主利润最大化的承包人努力水平。如图2-1所示,E*就是图中正好使R(E,θ)曲线的切线与C(E)+U曲线的切线平行的努力水平。
在业主不能观测到承包人的努力水平E和自然状态θ时,承包人将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业主利益最大化进行E的选择。如果承包人的努力水平正好是E*,他的净收益为:S[R(E*,θ)]-C(E*),要承包人自觉选择E*,必须对其他任何努力水平E,有
图2-1 业主利润最大化与承包人努力水平关系图
都成立。称这个约束条件为“激励相容约束”。满足这个激励相容约束条件意味着承包人利益和业主的利益完全一致,承包人的行为会符合业主的最大利益。
2.委托代理关系激励约束机制设计
工程项目激励约束机制是对承包人工作绩效进行激励与监督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在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时应满足“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约束”这两个条件。工程项目激励与约束机制设计应在以下三个层次上进行。
(1)合同激励与约束。合同是委托人和代理人就各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激励与约束的主要手段。与其他手段比较,合同具有更直接、更全面的特点。工程项目的契约往往具有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内容庞杂繁多、履约方式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并具有多变性和风险性等特点,这给合同制定带来了许多困难,业主和承包人经过招投标等方式的博弈才能形成均衡合同。合同的激励与约束主要体现在工程质量与效益目标奖励与惩罚、工程款支付控制、责任风险约束等方面。合同激励与约束的关键是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避免合同条款缺陷;合同的措辞要严密,不留活口,合同的条款要详细。要重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和索赔管理。
(2)制度激励与约束。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和效率要靠一系列制度作为保证。工程项目具有社会性,工程建设与工程所在地的社会发展,甚至与人民生命财产密切相关,因此,建设市场的管理历来都是政府管制的重点领域,政府的管制通常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来进行,这些制度具有强制性。建设市场制度是规范承包商行为的根本准则,是其他约束手段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保障,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完善及正常运转必须依靠制度的保障作用。首先,应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增加对承包人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承包人违约的成本;最后要规范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承包人的监督。要从法律制度上保证业主的利益。
(3)市场竞争的激励与约束。市场对工程项目代理人的激励与约束是通过不同途径实现的。市场主要是通过竞争规则,实现对代理人的激励与约束。由于工程项目合同的不完备性,当工程项目合同不能有效激励和约束代理人行为的时候,市场竞争规则就会发挥重要作用,从而弥补工程项目委托代理合同的不足。工程项目招投标制使得众多潜在代理人之间的相互竞争,使得信息公开化并趋近于市场均衡水平,这一由竞争所保证的信息显示,极大地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节约了信息积累和监督成本。竞争还能使承包人产生不安全感。为了保持自己的长期利益,承包人就会从提高素质,努力工作等方面进行经营,以创造长远的,安全的经营业绩。
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不能仅仅依赖制度约束来对经营者实施激励和约束,还要十分重视思想文化道德等非制度因素对承包人的激励约束作用,在制度安排与非制度安排因素结合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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