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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问题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过程一般为,委托人一方先确定一种报酬机制,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以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代理人据此选择自己行动决策,同样是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委托代理关系主要特征为: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问题

1.委托代理关系的经济学含义

经济学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内涵上完全不同于社会和法律上的委托代理关系。在经济学中最早提出委托代理关系概念的是罗斯(Ross,1973),他认为,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委托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詹森和麦克林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人)委托其他人(代理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从经济学意义上分析委托代理关系,是处于信息优势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加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掌握信息多的,即具有相对信息优势的市场主体为代理人(Agent);掌握信息少的,即处在信息劣势的市场主体被称为委托人(Principal)。工程项目活动中,承发包双方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承发包合同也是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签订的。因此,从这一意义上,工程项目承发包关系可归结为委托代理关系。

2.委托代理关系的特征

在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的情况下,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通过签订合同,取得分工后,都有增加自身利益的动机。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过程一般为,委托人一方先确定一种报酬机制,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以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代理人据此选择自己行动决策,同样是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委托代理关系主要特征为:

(1)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委托人难以观察或证实代理人的私人信息和行动方案,从而给委托人的监督、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2)代理结果的不确定。代理结果,即合同标的,除与代理人努力程度有关外,还受到代理人难以把握的自然、社会等方面因素的影响。

(3)委托代理合同的不完备。这表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对合同的调整或对合同当事人行为的调整。

作为经济人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他们的行为目标是不可能一致的。因此,代理问题和代理成本的产生就不可避免。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信息不对称、合同(契约)不完备的客观情况下,尽量减少代理问题和代理成本。研究这一问题,并已作出贡献的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委托代理理论。

3.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问题

在委托代理理论中,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问题就是代理问题,是指由于代理人目标函数与委托人目标函数不一致,加上存在不确定因素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也难以观察并监督之,从而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和非效率现象。代理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www.xing528.com)

(1)道德风险。指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其中一方(代理人)利用多于另一方(委托人)的信息,有目的地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工程交易中,在承发包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无法观察到承包人工作的努力程度、投入资源的完整性或详细的信息,即使能见到工程产品,其也是一些外观的结果,对工程产品内在的品质则难以观察到。也就是说,承包人在签约后拥有发包人所没有的关于自己努力水平和资源投入情况的私人信息,从而具有信息优势。发包人选择承包人在这些信息发生之前,因而承包人可利用这些信息优势来损害发包人的利益,如使用资源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这就是工程承发包中发包人所面临的道德风险。

(2)逆向选择。指市场的某一方(代理人)如果能够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使另一方(委托人)受损,那么才倾向于与对方签订合同进行交易。如在工程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一般总是会隐藏部分信息,争取中标并能获得更多的利润空间,如果无利可图他是不会参与投标,或者说不会报一个没有利润的投标价格,除非具有其他商业目的。

显然,道德风险问题存在于合同签订之后,而逆向选择问题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前。

4.委托代理关系基本问题的解决方案

针对委托代理关系的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经济学家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提出种种解决方案和设想,归纳起来主要包括3个方面:

(1)让代理人拥有剩余索取权,从而激励代理人。

(2)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来约束代理人的行为。

(3)设计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对代理人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准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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