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涵义
项目(Project)这个概念到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可认为,项目是一个专门组织为实现某一特定目标,在一定约束条件下所开展的一次性活动或所要完成的一个任务,以形成独特的产品或服务。工程项目则可认为是以形成建设工程产品为目标的一类项目,如建设一条高速公路、建设一座水电站、建设一个住宅小区等。
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与工业企业的生产运作或营运过程在工作性质与内容、工作环境与方式、组织与管理等方面有很大的区别。从工程交易的视角观察,工程项目具有下列特点:
(1)工程产品生产过程与工程交易过程交织在一起。工程项目交易是先订货后生产,且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发包方与承包方及咨询服务方进行的各种交易与生产活动交织在一起。因此,工程项目的交易过程要比其他任何工业产品的交易来得复杂。
(2)工程产品的单件性和生产者选择的特殊性。由于业主(Owner)/项目法人对工程产品要求上的差异,以及建设地点的不同,决定了工程产品的单件性,即,大都工程产品不能批量生产,而只能单件生产,并导致了建设市场上的买方、业主/项目法人,只能通过选择工程产品的生产者来完成交易。无论是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服务,还是设备生产,业主/项目法人只能采用招标等要约的方式向潜在的承包人提出对工程产品的要求。通过潜在的承包人在价格等方面的竞争,确定承包人和承发包关系。显然,业主/项目法人选择的不是工程产品,而是工程产品的生产者。
(3)工程产品生产的不可逆性和控制过程的阶段性。工程产品一旦进入生产阶段,不可能退换,也难以重新建造。否则,双方将需承担极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工程产品的质量、数量需要按阶段验收或计量,而不是最终一次性验收或计量。
2.工程项目相关方
一个工程项目从策划到建成投产,通常有多方的参与,如工程项目投资人(Investor)、工程项目业主/项目法人、设计人(Designer)、工程咨询(Consulter)、施工承包人(Contractor)和材料供应商等。他们在项目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当然,从项目管理角度看,他们具体的管理职责、范围、采用的管理技术都会有所区别。(www.xing528.com)
(1)工程项目投资人。通过直接投资,认购股票等各种方式向工程项目经营者提供项目资金。工程项目投资人可以是政府、社会组织、个人、银行财团或众多的股东(组成股东和董事会),他们关心项目能否成功,能否盈利或能否回收本息。尽管他们的主要责任在投资决策上,其管理的重点在项目启动阶段,采用的主要手段是项目评估,但是投资者要真正取得期望的投资收益仍需要对项目的整个生命期进行全程的监控和管理。
(2)工程项目业主/项目法人。除了自己投资、自己开发、自己经营的项目之外,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是指项目最终成果的接收者和经营者。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工程项目法人是指工程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3)工程设计、监理、咨询方。实际上,这可用广义的工程咨询方的概念来描述,其包括工程设计公司、工程监理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为业主/项目法人提供工程技术和管理服务的公司企业。工程项目设计公司按照与业主/项目法人签订的设计合同,完成相应的设计任务。工程监理公司按与业主/项目法人方签订的监理合同,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则按与业主/项目法人方签订的项目管理合同,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4)工程施工承包方/设备制造方(Producer)。分别为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和设备制造的公司企业,其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建设任务。
(5)工程项目相关的其他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其他主体包括:政府的规划管理部门、计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环境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他们分别对工程项目立项、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和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或管理。此外,还有建筑材料的供应商、工程设备租赁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他们均与工程项目业主方签订合同,提供服务、产品或资金等。
在上述工程项目相关各方中,业主/项目法人是核心,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起主导作用。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工程项目承包人、咨询服务方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并对他们在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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