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合格评定活动以认证活动为主,而认证作为市场中履行合同约定和公正评价产品或服务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手段,广泛存在于产品和服务的形成、流通和使用的各个环节。认证也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作为一种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手段而发展起来。
产品质量的要求通常由技术规范(标准)来体现,但任何技术规范(标准)都不可能将顾客的全部期望和产品在使用中的全部要求都做出明确规定。况且,假如规范本身有缺陷或设计、生产和提供产品/服务的组织体系存在某些不足,技术规范本身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始终满足顾客要求。
当产品结构比较简单时,用户可凭借自己的知识、经验、感官来判断其质量。而现代产品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结构越来越复杂,产品质量形成涉及产品寿命周期的诸多环节,许多质量问题往往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暴露,用户已很难凭自己的能力来判断产品质量的优劣。特别是一些具有高可靠性、高安全性要求的产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非常严重,不但影响顾客,甚至影响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如核电站、锅炉、火箭、飞机、桥梁、火车等。这些产品都是多环节的产物,一旦某个环节失控,就会产生严重事故。
因此,现实需要一种公正的、对在市场中流通的商品和所提供服务的安全性和符合性进行科学评价的制度,以确保在市场流通的商品和各类服务的质量与安全。这一需求促使以认证和认可为主要形式的合格评定制度应运而生。
认证、认可制度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最初的合格评定活动以认证活动为主。
7.3.1.1 第一阶段——国家认证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工业化国家建立起以本国法规、标准为依据的国家认证制度。1903年,英国以国家标准(BS标准)为依据,在政府引导下开展规范性的认证工作,对钢轨进行认证,并授予风筝标志,开创了国家认证制度的先河,使认证工作从单纯的民间活动,成为政府指导下的规范性评价活动。由于政府通过立法开展认证活动,因而形成了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两大类型。
7.3.1.2 第二阶段——区域认证制度(www.xing528.com)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国家认证制度对外开放,国与国之间认证制度双边乃至多边互认,进而发展到以区域性法规、标准为依据的区域认证制度,如欧盟的电工产品认证制度。
7.3.1.3 第三阶段——国际认证制度
20世纪80~90年代,国际组织开始实施以国际标准和规则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度,如IEC的电工产品认证制度。与此同时,为便于贸易,减少重复审核,ISO于1987年发布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即ISO9000系列标准,从而推动了全世界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开展,成为迄今为止最成功和影响最广泛的认证。
7.3.1.4 第四阶段——国家认可制度及国际互认制度
20世纪90年代后,多数国家为证明实验室、认证机构的能力,建立了国家认可制度,用以对实验室、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的能力和行为加以证明和规范。为更加有效地推动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开始启动在承认认可结果的基础上,相互承认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的国际互认制度,如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国际审核员培训与注册协会(IATCA)。IAF于1995年正式签订“谅解备忘录”明确了IAF将致力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套合格评定体系,以减少商业及其顾客的风险。ILAC于1996年签署“谅解备忘录”,为实验室认可的国际互认奠定了基础。成立于1995年的IATCA,后更名为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是一个由各国认证人员注册机构和认证人员培训课程批准机构共同发起的国际性组织。
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是指以双边或多边相互承认或接收认证认可结果为目标所开展的活动。按照认证认可国际标准和导则建立认证认可制度,并遵循世界贸易组织(WTO)所确定的原则进行认证认可结果的相互承认。认证认可结果的国际互认是建立在各国或各地区政府间相互信任和对认证认可机构能力充分信任的基础之上的,而相互信任关系的建立,需要通过具体的国际合作安排得以实现。国际互认活动可以在国家、区域和国际三个层次上进行,即在两国政府或认证认可机构之间、区域和国际认证认可组织的各成员之间,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国际互认协议加以规定和实施。国际互认活动也可以在任何一类认证认可活动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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