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1 合格评定
GB/T 27000—2006标准将合格评定定义为:与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的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实。
合格评定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标准实施监督方式,也是一种质量监督的有效方法。是对产品、过程或管理体系、人员或机构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检查和确认活动,以证明符合技术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合格评定的专业领域包括第一、二、三方的各类检验、检测、检查、注册、鉴定、认证以及对各类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如产品质量认证、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认证、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认证人员及认证机构认可等。合格评定对象包含接收合格评定的产品(包括服务)、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
相关术语中“合格”一词可用“符合”替换,含“合格”一词的术语可用“符合性”一词替换。例如,“合格评定”也可替换为“符合性评定”。“合格评定”一词已在相关领域普遍使用并已用于一些法律性文件中,但用“符合性”一词代替“合格”(对应英文conformity)被认为更加符合所定义事物的本意。
1.第一方合格评定活动
第一方合格评定活动是由提供合格评定对象的人员或组织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我们通常将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的提供方称为第一方。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的采购或使用方称为第二方。独立于第一方与第二方的一方称为第三方,它与第一方和第二方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2.第二方合格评定活动
第二方合格评定活动是由在合格评定对象中具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员或组织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在合格评定对象中具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员或组织”,如产品的采购方或使用方,潜在顾客或代表此类利益的组织。
3.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是由既独立于提供合格评定对象的人员或组织、又独立于在对象中具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员或组织的人员或机构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适用于合格评定机构和认可机构活动的国家标准规定了机构独立性的准则。(www.xing528.com)
7.1.1.2 相关的机构
1.合格评定机构
合格评定机构是从事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
2.认可机构
认可机构是实施认可的权威机构。
认可机构的权利通常来自于政府。我国的认可机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前者负责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认可。后者负责对认证人员的注册管理。认可机构不是合格评定机构。
3.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是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
认证机构可以自己进行测试和检验活动,或监督由其他机构代表其进行这些活动。认证机构具有维护双方权益的义务和责任,必须有绝对的权利和威信;必须独立于第一方与第二方之外,与第一方和第二方既无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又无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7.1.1.3 合格评定制度
合格评定制度是指实施合格评定的规则、程序和对实施合格评定的管理。
合格评定程序是指为合格评定活动所规定的途径,用以指导对产品、过程或体系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而进行系统检查和确认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合格评定制度可以在国际、区域、国家或国家之下的层面上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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