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3.1.1纠正措施的制定社会确认中评价员对纠正措施不提供任何建议,自我评价人员可参加纠正措施建议的讨论,或提出几个方向性建议供相关人员参考选择,但不能代替制订纠正措施。
企业标准体系在实施运行中,通过对方针目标的评审、标准体系的自我评价、社会确认、针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改进,同时对改进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价,以此推动企业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6.3.1.1 纠正措施的制定
社会确认中评价员对纠正措施不提供任何建议,自我评价人员可参加纠正措施建议的讨论,或提出几个方向性建议供相关人员参考选择,但不能代替制订纠正措施。要注意区别预防措施、纠正措施与纠正。
1.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是指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一个潜在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
2.纠 正
纠正是指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纠正可连同纠正措施一起实施。返工或降级可作为纠正的示例。(www.xing528.com)
3.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是指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制定纠正措施时应针对具体问题,找出不符合项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人、消除方法及整改期限。
6.3.1.2 纠正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纠正措施实施如发生问题,不能按期完成或出现其他问题,须由责任部门向管理者代表说明原因,请求延期或更改,并修改措施计划。
6.3.1.3 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和评价
自我评价专家组应对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如有问题及时向管理者代表或标准化主管部门反映。纠正措施完成后,评价人员应对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验证以查验措施的有效性。主要验证计划中的各项措施是否都完成,是否有再发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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