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重要条件下有效的评价

重要条件下有效的评价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产品标准合法有效,产品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抽查产品质量未达到产品标准要求,并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

重要条件下有效的评价

6.1.3.1 企业申请确认的基本条件

社会确认实行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经营管理职能的企业。

(2)企业标准体系文件齐全,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要求,企业已按GB/T19273完成对标准体系的自我评价,并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3)产品标准合法有效,产品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必须经过标准化主管部门确认。

(5)企业设有满足生产、经营、管理要求的标准化机构及人员并有明确的标准化职责。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得申请企业标准体系的社会确认:

(1)产品标准覆盖率未达到100%,无标生产或产品不能满足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的。(www.xing528.com)

(2)企业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等事故,受到国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处分,包括在新闻媒体上的批评和曝光。

(3)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抽查产品质量未达到产品标准要求,并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

6.1.3.2 自我评价的基本条件

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建立起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要求的标准体系,并在标准体系文件批准发布后,有效实施三个月以上。

(2)企业设有专职或兼职的标准化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明确了标准化职责。

(3)企业全体员工经过了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熟悉企业标准化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本岗位的标准化职责、权限。

(4)企业最高管理者及中层以上管理者,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企业标准体系文件的有关内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