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即计划经济时期,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统一施行;第二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这个阶段是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手段的改革转型期,为适应这种转型,标准化工作也发生了快速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标准化工作,1949年10月成立中央技术管理局,内设标准规格处,当年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便审批了工程制图标准。
1950年重工业部召开了首届全国重工业标准化会议,1952年颁发了我国第一批钢铁标准。化工、石油、建材、机械等部门也都开始颁发标准。
1955 年中央制订了《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出设立国家管理技术标准的机构和逐步制定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的要求。1956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制订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制定和推行国家统一的、先进的技术标准,是迅速发展国民经济、保证实现工业生产计划的必要措施之一”,并指出“国家标准具体体现了国家的技术政策,是社会主义工业建设的先进标志……为了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走上先进的生产道路,必须从速制定国家标准,并贯彻实施”。同年,决定成立国家技术委员会(后改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57年在国家技术委员会内设标准局,开始统一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1958年国家技术委员会颁发了第一个国家标准GB 1—1958《标准幅面与格式、首页、续页与封面要求》。(www.xing528.com)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各主要工业部门也先后建立了标准化管理机构,加强了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这一时期主要是引进苏联标准以解决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急需,同时也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制定了大量的标准。
1961 年开始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标准化工作得到加强和发展。1962年国务院发布了《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标准化管理法规,对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及管理体制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963年4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编制了《1963—1972年标准化发展十年规划》,提出要建立一个以国家标准为核心,适应我国资源和自然条件,充分反映国内先进生产技术水平,门类齐全和相互配套的标准体系。1963年9月成立国家科委标准化综合研究所,到1966 年已发布国家标准1 000多项。这一时期我国的标准化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计划经济时期的标准化具有政府主导行为。标准是计划指标(质量指标)衡量的尺度,也是计划经济的重要工具,政府对标准化相当重视。但在这一时期,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很弱小,国际贸易也不发达,适合标准成长的市场环境还没有充分发育起来。加之法制观念的建设与完善尚需一个较长的时期,所以标准化长期没有引起国人、企业、社会的足够重视和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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