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浙的水利起源较早,距今9000年的萧山跨湖桥遗址已经有较大型的独木舟出现,距今7000年的河姆渡文化有了水井等设施。到了良渚文化时期,水利技术已比较成熟,出现了大型的水坝、居住地的大型环濠、众多的水井等,这些都充分说明当时对水利的认识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但文献记载中对水利的认识与较系统的水利管理理论则要出现得晚得多,而两浙一带则更滞后一些。先秦著述中多有相关水利的论述,如《周官》《管子》等书中多有阐述[1],可以发现早在先秦时期,许多水利建设的论述已经非常先进,《管子》载:“决水涝,通沟渎,修障防,安水藏,使时水虽过度无害于五谷、岁虽凶旱有所秎获,司空之事也。”[2]其中,“通沟渎”以疏解水患,“修障防”以储水防旱,使得旱涝均“有所秎获”“无害于五谷”,这都是农田水利最基本的要领。《周官·地官》也说:“稻人掌稼下地,以潴畜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浍写水,以涉扬其芟,作田。”[3]《地官》不但阐述以湖塘“畜水”、以堤防“止水”、以沟渠“荡水。”还进一步阐明水利的灌溉之法:“以沟荡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浍写(泻)水”,这大概就是后期干渠、支渠、斗渠、农渠、毛渠等的分级渠道[4],可见早在先秦时期,这样的分级灌溉的理念已经比较成熟。《周官·冬官》还记述了沟渠的建造规格要领:
“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畎;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隧。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此言各级渠道的建造等级及扩展次序。
“凡沟逆地阞,谓之不行;水属不理孙,谓之不行。”[5]——此言渠道应合理利用地形地貌,使水流顺畅。
“梢沟三十里而广倍,凡行奠水,磬折以参伍。”——此言水渠转折之限度,以保持水流顺畅。
“欲为渊,则句于矩。”——此言水渠之间建造湖塘,贾公彦注“大曲则流转,流转则其下成渊”,说明当时已经有渠道结合湖塘这样的储水备旱的意识。
“凡沟,必因水执;防,必因地执。善沟者,水漱之;善防者,水淫之。”——此言渠道建造要遵循水流的自然规律,堤坝的建造要遵循当地的地形地貌。《周礼注疏》:“漱犹啮也”,“淫读为廞,谓水淤泥土,留着助之为厚”。
“凡为防,广与崇方,其杀,参分去一”;“大防外杀”,贾公彦注:“薄其上厚其下。”——此言堤防的建造要领,其与北宋年间的《营造法式》也多有共同之处:“筑城之制,每高四十尺,则厚加高二十尺;其上斜收,减高之半。若高增一尺,则其下厚亦加一尺;其上斜收亦减高之半,或高减者亦如之”[6],而后者则更加详细。
“凡沟、防,必一日先深之,以为式。里为式,然后可以傅众力。”——此言沟渠、堤防的施工要领,先做一段模板,然后推广开来。
“凡任索约,大汲其版,谓之无任”,贾公彦注:“约,缩也;汲,引也。筑防若墙者,以绳缩其版,大引之言,版桡也。”——此言夯筑堤防的具体技术,可见当时的版筑土堤技术与后期的已经差相近似了。
《周官》中还有多处记述水利:
“渔人,掌以时渔,为梁。”《周礼注疏》:“月令季冬,命渔师为梁”,“梁,水偃也,偃水为关,空以笱,承其空”[7],可见当时于冬季枯水季节在河道中筑堰坝,并“空以笱,承其空”,等到春水荡漾、渔汛大发时用竹编的“笱”来捕鱼。“泽虞,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泽中薮,如中川之衡;小泽小薮,如小川之衡。”[8]《周礼注疏》:“泽,水所锺也;水希曰薮。”这里记述的是对重要水系湖泽的管理情况。
《管子》论述水利的内容则包括多方面:(www.xing528.com)
“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9]“圣人之处国者,必于不倾之地,而择地形之肥饶者,乡山左右,经水若泽。内为落渠之写,因大川而注焉。乃以其天材地利之所生,养其人以育六畜。”[10]——以上论述是关于城市规划中的水利知识。
“导水涝,利陂沟,决潘渚,溃泥滞,通郁闭,慎津梁,此谓遗之以利。”[11]——此言兴修水利、消除水灾。
“水有大小,又有远近,水之出于山而流入于海者,命曰经水;水别于他水,入于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山之沟,一有水,一毋水者,命曰谷水;水之出于他水,沟流于大水及海者,命曰川水;出地而不流者,命曰渊水。此五水者,因其利而往之可也,因而扼之可也。”[12]——这是对江河溪流的分类。
“夫水之性,以高走下,则疾;至于(水剽)石。而下向高,即留而不行;故高其上领,瓴之尺有十分之三,里满四十九者,水可走也。乃迂其道而远之,以势行之。水之性,行至曲,必留退;满则后推前;地下则平行;地高即控。杜曲则捣毁,杜曲瞠则跃;跃则倚,倚则环,环则中,中则涵,涵则塞,塞则移,移则控,控则水妄行;水妄行则伤人。”[13]——此言流水之特性。
“置水官,令习水者为吏,大夫、大夫佐各一人,率部校长官佐,各财足,乃取水,左右各一人,使为都匠水工。令之行水道,城郭、堤川、沟池、官府、寺舍及洲中当缮治者,给卒财足。”——此言设置水利官员,给予资金,使专门管理水利诸事。
“常以秋岁末之时阅其民,案家人、比地、定什伍口数,别男女大小,其不为用者,辄免之。有锢病不可作者,疾之。可省作者,且事之。并行以定甲士,当被兵之数,上其都。都以临下,视有余、不足之处,辄下水官,水官亦以甲士当被兵之数,与三老、里有司、伍长、行里,因父母案行,阅具备水之器。以冬无事之时,笼、臿、板、筑、各什六,士车什一,雨軬什二,食器两具,人有之。锢藏里中,以给丧器。后常令水官吏与都匠因三老、里有司、伍长、案行之,常以朔日始出具阅之,取完坚,补弊久,去苦恶。常以冬少事之时,令甲士以更次益薪,积之水旁。州大夫将之,唯毋后时。其积薪也,以事之已。其作土也,以事未起,天地和调,日有长久。以此观之,其利百倍。故常以毋事具器,有事用之,水常可制,而使毋败。”——此言率领辖内民众,修整水利工具,“有事用之”,兴建水利设施。
“春三月,天地干燥,水纠列之时也。山川涸落,天气下,地气上,万物交通,故事已,新事未起。草木荑,生可食。寒暑调,日夜分。分之后,夜日益短,昼日益长,利以作土功之事。土乃益刚,令甲士作堤大水之旁。大其下,小其上,随水而行。地有不生草者,必为之囊。大者为之堤,小者为之防。夹水四道,禾稼不伤。岁埤增之,树以荆棘,以固其地;杂之以柏杨,以备决水。民得其饶,是谓流膏。令下贫守之,往往而为界,可以毋败。当夏三月,天地气壮,大暑至,万物荣华,利以疾薅,杀草蟉。使令不欲扰,命曰不长。不利作土功之事,放农焉。利皆耗十分之五,土功不成。当秋三月,山川百泉踊,雨下降,山水出,海路距,雨露属,天地凑汐,利以疾作,收敛毋留,一日把,百日餔,民毋男女皆行于野,不利作土功之事,濡湿日生,土弱难成,利耗什分之六,土工之事亦不立。当冬三月,天地闭藏,暑雨止,大寒起,万物实熟,利以填塞空郄,缮边城,涂郭术,平度量,正权衡,虚牢狱,实廥仓,君修乐,与神明相望,凡一年之事毕矣,举有功,赏贤,罚有罪,颉有司之吏而第之。不利作土工之事,利耗什分之七。土刚不立。昼日益短,而夜日益长,利以作室,不利以作堂。四时以得,四害皆服。”——此言一年四季之兴修水利的时机、技术等。“春三月,天地干燥,水纠列之时也”;“当秋三月,山川百泉踊,……不利作土功之事”,这是讲时机。“大者为之堤,小者为之防。夹水四道,禾稼不伤”;“树以荆棘,以固其地;杂之以柏杨,以备决水”,这是讲水利技术。
“常令水官之吏,冬时行堤防,可治者……常案行,堤有毁,作大雨,各葆其所可治者趣治,以徒隶给大雨,堤防可衣者衣之,冲水可据者据之,终岁以毋败为固,此谓备之常时……岁高其堤,所以不没也。春冬取土于中,秋夏取土于外,瘘水入之,不能为败。”——此言日常维护、随时修理。
《左传》是撰写于春秋时期的典籍,其在水利方面的记述虽然不多,但也有几例:“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强涝,规堰潴,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入修赋,赋车籍马。”[14]其中,“鸠薮泽”,是指整治陂塘湖泽;“表淳卤”,是指根据土地的产出不同“轻其赋税”;“数疆涝”,是指根据水灾受害情况“减其租入”;“规偃猪”,是指调查堰坝等水利设施的灌溉情况;“町原防”,是指丈量土地、堤防;“牧隰皋”,是指规划低地水田;“井衍沃”,是指划分统计井字形田亩。[15]可见当时的农田水利已经运用比较普遍,以“薮泽”储水,以“偃猪”引水,以“原防”防水等理念已经比较成熟,并且在生产活动中灵活运用。
这时期位于两浙一带的水利建设也已经非常普遍。《越绝书》可能编撰于后汉,是记载春秋战国吴越地区历史的专著,其内容以吴越争霸的历史事实为主,下迄两汉,上溯夏禹,包括政治军事、社会经济等诸方面。其中也记载了水利方面的内容。据记载,当时的越国已经有专职官员负责水利方面的事务,“官渎者,勾践工官也”。当时的越国的水利多以“塘”名之,如蛇门外塘、富中大塘、练塘等,可能是指以堤塘构筑而成的湖泽、河渠,以及以堤塘围护的田地、城池。如“石塘者,越所害军船也,塘广六十五步,长三百五十三步”,此指湖泽;“练塘者,勾践时采钖山为炭,称‘炭聚’,载从炭渎至练塘,各因事名之”,“吴塘,勾践已灭吴,使吴人筑吴塘,东西千步,名辟首。后因以为名曰塘”,此指河渠;“蛇门外塘,波洋中世子塘者,故曰王世子,造以为田”,“富中大塘者,勾践治以为义田,为肥饶,谓之富中”,这些是指围田;“苦竹城者,勾践伐吴还,封范蠡子也。其僻居,径六十步。因为民治田,塘长千五百三十三步”,此指城堡,亦以“塘”围护之。显然,这时期的越国水利,以被动性的防水、储水为主,主动性的引水灌溉等设施可能还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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