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造定〔200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于2003年7月1日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经〔2003〕340号“关于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现结合2001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以下简称2001预算定额),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中的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2001预算定额中所包括的规费及测算依据:
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建 〔1995〕1144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号令 《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8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8号令《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京财社 〔1995〕457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1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和现场经费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企业管理费中的社会保障等费用内容,在编制标底时,可参照以下比例列入规费中。
在投标报价时,企业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或参照以上比例列入规费中。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的计算和编制按以下程序表确定: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www.xing528.com)
2.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在确定人工费单价,现场经费费率和企业管理费费率时,不应再考虑已列入第一条规费的内容。
三、其它费用的有关说明:
1.材料二次搬运费
2001预算定额基价中,所包括的材料二次搬运费是指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构配件等场内外运输费。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由于施工场地狭小(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构配件等施工现场外的二次搬运费用 (包括运输及装卸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001预算定额基价中,所包括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雨季施工期间防雨、保温、保证工程质量等所需费用以及冬雨季施工的人工降效。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由于雨季防洪采取防洪措施或冬季施工采用的供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3.成品保护费
2001预算定额基价中,已包括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于竣工验收前,为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4.夜间施工费
2001预算定额中,已包括了正常施工过程中夜间施工照明所消耗的电费。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由于业主要求缩短工期,增加夜间施工等原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费等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〇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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