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U-RSM.329规定了WCDMA中的杂散发射要求,这些要求对于那些偏离载波中心频率大于12.5MHz的频率来说仍然适用。依据ITU-R SM.329,12.5MHz是按照必要带宽(对于WCDMA来说,必要带宽为5MHz)的250%计算出来的。载波中心频率两侧250%必要带宽的频率范围称为OOB域。在OOB域内,发射机互调失真现象非常普遍,因而在OOB域内,对于发射要求(诸如ACLR)比较宽松。
在LTE中,信道带宽的范围为1.4~20MHz。采用类似的方法,信道带宽的250%可以生成一个较大的LTEOOB域:当LTE信道带宽为20MHz时,OOB域的频率范围扩展到载波中心频率两侧±50MHz处。为了保护邻近频段的业务处于可预测模式,并与WCDMA兼容,LTE杂散域定义为从比eNodeB发射机工作频段最低频率低10MHz的频率处开始,到比eNodeB发射机工作频段最高频率高10MHz的频率处截止,如图11-2所示。在工作频段的两端各加上10MHz,就是LTE工作频段无用发射的频率范围。
图11-2 针对杂散发射和工作频段无用发射定义的频率范围
在参考文献[2]中,ITU-RSM.329对LTE杂散域发射极限进行了定义,它可以划分为若干类,类型A和类型B作为区域性要求。在欧洲范围内,当频率在1~12.75GHz范围内变化时,要求的类型B极限值为-30dBm/MHz,而在美国和日本内,对应的类型A极限值为-13dBm/MHz。
除了ITU-RSM.329杂散发射极限之外,参考文献[2]对各种无线系统的工作频段定义了更为严格的极限值,这些无线系统包括WCDMA、GSM和个人手持电话系统(Personal Hand-phone System,PHS)。
工作频段无用发射极限定义为模板的绝对极限值,该模板从比eNodeB发射机工作频段最低频率低10MHz的频率处开始,到比eNodeB发射机工作频段最高频率高10MHz的频率处截止,如图11-2所示。(www.xing528.com)
对于频段>1GHz且无用发射下界极限为-25dBm/100kHz的LTE来说,这种模板取决于LTE信道带宽,如图11-3所示。下界极限-25dBm/100kHz与工作频段内UTRA杂散发射电平极限(-15dBm/MHz)一致。通常选择测量带宽为100kHz,它与任何受害者系统的最小无线资源分配(对于LTE来说,最小无线资源分配为1个资源块180kHz;对于GSM来说,为200kHz载波)具有相似的粒度。
图11-3 相对于信道边缘的工作频段无用发射要求电平(E-UTRA频段>1GHz)
同时,对于所有LTE信道带宽方案来说,工作频段无用发射极限还必须与根据ITU-RSM.329得出的极限值一致。这意味着在载波中心频率两侧250%必要带宽的频率范围之外,必须达到对应的类型B极限值-25dBm/100kHz(如图11-3所示)。即使发射机互调失真现象发生的频率范围随着信道带宽的变化而变化。研究发现,在偏离信道边缘10MHz处,为带宽为5MHz、10MHz、15MHz和20MHz的LTE定义一个满足SM.329极限值的通用模板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带宽为1.4MHz和3MHz的LTE来说,必须分别在偏离信道边缘2.8MHz和6MHz处已经达到了-25dBm/100kHz这个极限值,且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要对各个独立模板进行定义。当LTE带宽为1.4MHz、3MHz和5MHz时,通常假定eNodeB的发射总功率为46dBm,这样对于带宽较低的LTE方案来说,会造成功率频谱密度较高,从而在信道边缘模板支持更高的发射电平。
对于北美LTE频段(频段2、4、5、10、12、13、14和17)来说,参考文献[2]根据FCCTitle47第22、24和27部分推导出其他的无用发射极限值。通常将这些要求看作是测量带宽内的-13dBm,它定义为在信道边缘第1个MHz内,“-26dB调制带宽”的1%。同时,这些要求也可看作是任何情况下的-13dBm/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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