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剖视图的形成
假想用剖切平面剖开机件, 将处在观察者和剖切平面之间的部分移去, 而将其余部分向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图形, 称为剖视图(简称剖视)。 如图6-8 所示。
图6-8 剖视图的形成
剖视图的形成
2. 剖面符号
剖切平面与机件接触的部分称为断面。 为了区分机件的实心部分与空心部分, 国家标准规定在接触部分要画上规定的剖面符号。 机件的材料不同, 其剖面符号也不同。常见材料的剖面符号如表6-1 所示。
表6-1 各种材料的剖面符号(GB/T 4457—2013)
当不需要在剖面区域中表示材料的类别时, 剖面符号可采用通用的剖面线表示。通用的剖面线是以适当角度(最好与主要轮廓或剖面区域的对称线成45°, 左右倾斜均可), 且间距相等的平行细实线, 亦称为剖面线。 如图6-9(a)所示。
图6-9 剖面符号的画法
(a)通用剖面符号的画法 (b)30°或60°的剖面线(www.xing528.com)
当图形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线成45°时, 该图形的剖面线应画成与水平线成30°或60°的平行线, 其倾斜方向应与其他图形的剖面线一致, 如图6-9(a)(b)所示。
同一机件各剖视图中的剖面线方向和间距应完全相同。
3. 剖视图的标注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 剖视图的标注包括剖切符号、 剖切线及剖视图名称的标注。
(1)剖切符号。 由粗短线(线宽约1.5b, 长约5 ~10mm)和箭头组成。 其中, 粗短线表示剖切面起止和转折位置, 且不要与图形轮廓线相交; 箭头表示投射方向, 一般在粗短线的外端。
(2)剖切线。 用来指示剖切面的位置, 用细点画线表示。 剖切线可省略不画。
(3)剖视图名称。 在剖切位置线的起讫及转折处写上同一字母并在所画剖视图的上方用相同的字母标注出剖视图的名称“X—X”。
但在下列情况下, 剖视图可以简化或省略标注。
(1)如图6-10 所示, 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 中间没有图形隔开, 允许省略箭头。
图6-10 剖视图的标注
(2)如图6-11 所示, 当单一剖切平面与机件的对称平面重合, 且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 中间没有图形隔开, 可以省略标注。
图6-11 剖视图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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