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圆钢和方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63。
表2.8-63 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规格(摘自GB/T 702—2008)
注:1.本表的理论质量按密宽7.85g/cm3计算所得。
2.方钢边长范围5.5~200mm。
3.普通钢钢材长度:当d或a小于25mm,长度为4~10m;当d或a大于25mm,长度为3~9m;优质钢钢材的全部规格,其长度为2~6m;工具钢钢材d或a大于75mm时,其长度为1~6m。
4.标记示例:用40Cr钢轧制的直径为50mm,允许偏差为2组的圆钢,其标记为:圆钢
3.1.2 热轧六角钢和八角钢
热轧六角钢和八角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64。
表2.8-64 热轧六角钢和八角钢尺寸规格(摘自GB/T 702—2008)
注:1.本表理论质量按密度7.85g/cm3计算。
2.产品通常长度:普通钢为3~8m;优质钢为2~6m。
3.产品采用的钢号质量分数(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3.1.3 热轧等边角钢
热轧等边角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65。
表2.8-65 热轧等边角钢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质量及截面特性(摘自GB/T 706—2008)
(续)
(续)
注:1.角钢的通常长度为4000~19000mm其他型钢通常长度为5000~19000mm,按用户要求可供应其他长度的产品。
2.型钢应按理论质量交货,GB/T 706—2008提供的理论质量是按密度为7.85g/cm3计算所得。
3.1.4 热轧不等边角钢
热轧不等边角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66。
表2.8-66 热轧不等边角钢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质量及截面特性(摘自GB/T 706—2008)
(续)
(续)
注:长度规格及理论质量见表2.8-65表注,,
3.1.5 热轧L型钢
热轧L型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67。
表2.8-67 热轧L型钢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质量及截面特性(摘自GB/T 706—2008)
注:长度规格及理论质量见表2.8-65表注。
3.1.6 热轧槽钢
热轧槽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68。
表2.8-68 热轧槽钢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质量及截面特性(摘自GB/T 706—2008)
(续)
注:长度规格及理论质量见表2.8-65表注。
3.1.7 热轧工字钢(GB/T 706—1988)
热轧工字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69。
表2.8-69 热轧工字钢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质量及截面特性(摘自GB/T 706—2008)
(续)
注:长度规格及理论质量见表2.8-65表注。
3.1.8 热轧H型钢(GB/T 11263—2005)
热轧H型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70。H型钢与工字钢型号对照及性能参数比较见表2.8-71。
表2.8-70 热轧H型钢尺寸规格
(续)
(www.xing528.com)
(续)
注:1.“#”表示的规格,为非常用规格。“∗”表示的规格,目前国内尚未生产。
2.型号属同一范围的产品,其内侧尺寸高度是一致的。
3.H型钢和H型钢柱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GB 712—2000(船体用结构钢)、GB/T 714—2000(桥梁建筑用热轧碳素钢)、GB/T 1591—1994(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和GB/T 4171—2000(高耐候性结构钢)的有关规定。
4.标记举例:用高度H×宽度B×腹板厚度t1×翼缘厚度t2表示,如H340×250×9×14。
表2.8-71 H型钢与工字钢型号对照及性能参数比较
(续)
注:本表供设计人员在使用H型钢替代工字钢时参考。
3.1.9 热轧剖分T型钢(GB/T 11263—2005)
热轧剖分T型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72。
表2.8-72 热轧剖分T型钢尺寸规格
(续)
注:1.#表示的规格为非常用规格。
2.剖分T型钢的化学成分与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700—2006、GB 712—2000、GB/T 714—2000、GB/T1591—1994和GB/T4171—2000的有关规定。
3.标记举例:用高度h×宽度B×腹板厚度t1×翼缘厚度t2表示,如T248×199×9×14。
3.1.10 冷拉圆钢、方钢和六角钢(GB/T 905—1994)
冷拉圆钢、方钢和六角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73。
3.1.11 结构用冷弯方形及矩形空心型钢(GB/T 6728—2002)
结构用冷弯方形空心型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74。结构用矩形冷弯空心型钢的尺寸规格见表2.8-75。
表2.8-73 冷拉圆钢、方钢和六角钢的尺寸规格
注:1.本表理论质量按密度7.85kg/dm3计算。对高合金钢应按相应牌号的密度计算理论质量。
2.钢材长度通常为2000~6000mm,允许交付长度不小于1500mm钢材,其质量不超过批总质量的10%;高合金钢钢材允许交付不小于1000mm的钢材,质量不超过批总质量的10%。按要求可供应大于6000mm的钢材。
3.按定尺、倍尺长度交货,应在合同中注明,其长度允许偏差在0~50mm之间(含50mm)。
4.钢材以直条交货。按双方协议,可以成盘交货,盘径和盘重由双方协定。
5标记示例:用40Cr制造、尺寸偏差11级,直径d(或边长a或对边距离s)为20mm的冷拉钢材,标记为:冷拉圆钢。
表2.8-74 方形冷弯空心型钢尺寸规格(摘自GB/T 6728—2002)
(续)
(续)
注:表中理论质量按密度7.85g/cm3计算。
表2.8-75 矩形冷弯空心型钢尺寸规格(摘自GB/T 6728—2002)
(续)
(续)
(续)
注:1.表中理论质量按密度7.85g/cm3计算。
2.冷弯型钢(圆形、方形、矩形、异形)壁厚的允许偏差,当壁厚t不大于10mm时,不得超过公称壁厚的±10%;当t大于10mm时为壁厚的±8%。弯角及焊缝区域壁厚除外。
3.冷弯型钢交货长度一般为4000~12000mm。
4.冷弯型钢弯曲度每米不大于2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2%。
3.1.12 轻轨(GB/T 11264—1989)
轻轨的尺寸规格见表2.8-76。
表2.8-76 轻轨的尺寸规格
(续)
注:落锤试验取长度为1500mm的试样,轨头朝上放置在间距为1050mm的支座上,用500kg的落锤从表中所给出的高度打击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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