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规程的编号及编制和修改日期,编写所依据的文件编号及其编写、修改日期。3)受检件的名称、图号,检测工序号、材料及热处理状态。5)超声检测仪的型号、制造厂。规程由本专业的Ⅲ级(高级)人员编制,对于给定的试件应特别强调规定超声波检测工艺、超声波信号评定方法及验收要求的重要性,它们必须互相协调,以达到检测所要达到的目的。规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检测规程的编制
规程编制的内容如下:
1)检测单位名称。
2)规程的编号及编制和修改日期,编写所依据的文件编号及其编写、修改日期。
3)受检件的名称、图号,检测工序号、材料及热处理状态。
4)受检件的草图,图上应标明超声波检测的部位、超声波的入射面、入射面的表面粗糙度、由于某种原因(盲区、形状影响等)缺陷不能被发现的区域、成品的轮廓及受力方向。
5)超声检测仪(包括所用附件)的型号、制造厂。
6)探头的型别、频率,换能器材料、尺寸,斜入射探头的入射角(或折射角)等。
7)用接触法时耦合剂的名称、牌号;用液浸法时液体(包括添加剂)的名称。(www.xing528.com)
8)仪器和探头操纵装置的调整,包括所用对比试块的代号及草图。
9)探头相对于受检件表面的位置、移动方向及方式,移动速度及扫查间距。
10)缺陷的评定方法及各部位的验收要求。
11)标记的部位及方法。
12)任何其他有用数据。
规程由本专业的Ⅲ级(高级)人员编制,对于给定的试件应特别强调规定超声波检测工艺、超声波信号评定方法及验收要求的重要性,它们必须互相协调,以达到检测所要达到的目的。规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2.检测结果的记录
送检部门;送检日期;受检件名称、图号、零件号、炉批号、工序号及数量;所用规程的编号;任何反射波高超过规定质量等级中相应反射体反射波高的缺陷平面位置、埋深、波高超出的分贝(dB)数和其他认为有必要记录的内容,如未按规程要求检测的情况,未达到记录水平的反射波的情况,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非缺陷回波,以及难以肯定的异常情况,返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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