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1 测站检核
在水准测量中,为了及时地发现观测中的错误,保证了每一站所测高差的正确性,可以采用测站检核的方法进行测站校核。测站检核一般采用改变仪器高法和双面尺法。
1.改变仪器高法
在一个测站上测得高差后,将水准仪改变高度(升高或降低10cm以上)重新安置仪器,再测一次高差,两次测得高差之差不超过限差(一般为3mm)时,取其平均值作为该站高差。超过此限差需重新观测。
2.双面尺法
在一个测站上,仪器高不变,分别用水准尺的黑、红面各测得一个高差,两个高差之差不超过限差时,可取其平均值作为观测结果。如不符合要求,则需重测。
2.4.3.2 路线检核
测站检核只能检查单个测站的观测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还必须进一步对水准测量成果进行检核。水准测量中,一般要形成一定的水准路线,将水准路线的测量结果与理论值相比较,来判断观测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实际测量的高差与高差理论值之差即为测量误差,称为高差闭合差,用fh表示。如果高差闭合差不大于允许限差,观测结果正确,精度合乎要求,否则应当重测。
水准路线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水准路线的形式不同,其高差闭合差的计算方法也不相同。
1.附合水准路线
从一个已知水准点出发,经过各待测水准点进行水准测量,最后到另一个已知的水准点上结束的水准路线,称为附合水准路线。如图2.14(a)所示。附合水准路线常用于带状区域。附合水准路线是从一个已知的高程点测到另一个已知的高程点,高差的理论值应为终点高程减去起点高程,即∑h理=H终-H始,根据高差闭合差的定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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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闭合水准路线
从一个已知的水准点出发,经过各待测水准点进行水准测量,最后又回到原来开始的已知水准点上,构成的环形水准路线称为闭合水准路线。如图2.14(b)所示。闭合水准路线常用于方形区域。闭合水准路线是起止于同一个已知点上,所以高差的总和理论上应为零,即∑h理=0,根据高差闭合差的定义得:
3.支水准路线
从一个已知的水准点出发,经过各待测水准点进行水准测量,其路线既不闭合回原来已知水准点,也不附合到另一个已知水准点的路线,称为支水准路线。如图2.14(c)所示。此形式没有检核条件,为了提高观测精度和增加检核条件,支水准路线必须进行往、返测量。往测高差总和理论上应与返测高差总和大小相等符号相反。因此,支水准路线的高差闭合差为:
图2.14 水准路线
高差闭合差反映了测量成果的质量,根据水准测量的等级不同,高差闭合差的要求也不相同。
根据有关测量规范要求,等外水准测量的高差闭合差的允许值为:
式中 L——路线长度,km;
n——测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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